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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25-06-04 10:59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各设区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农业农村局,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掘福建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强化闽台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福建乡村振兴事业迈向新高度,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新模式。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紧扣“福联万社助力乡村振兴”主题,擦亮“福建民政福满家园”品牌,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从产业、文化、生态、闽台交流、服务“银发经济”等方面申报项目:(1)乡村产业振兴领域项目‌:聚焦产业兴旺,立足区域资源禀赋,推动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发展精品化乡村旅游、康养旅居等新业态,激活农耕文化资源,推动农村电商与智慧物流协同发展,促进农村三产深度融合;(2)乡村文化振兴领域项目‌:聚焦乡风文明建设,推进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农村移风易俗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增强乡村文化软实力‌;(3)乡村生态振兴领域项目‌:聚焦生态宜居目标,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加大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和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4)闽台融合领域项目‌:聚焦闽台社会组织交流合作,挖掘乡村携手协作样板,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相互了解和信任;(5)服务“银发经济”项目:聚焦老年群体需求,围绕人力资源赋能养老、法律咨询与心理关怀、互助养老与志愿服务等为老、助老服务领域,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作为,凸显社会组织在服务“银发经济”中的作用,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

  二、参赛主体

  1.资质要求。申报主体须在福建省及所辖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满1年,且近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未被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组织负责人须无违法失信记录。申报项目服务地、服务对象应在福建省内,且项目已实施6个月以上、当前正在实施、计划半年内不会结项。2023年、2024年两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获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2.党组织建设。申报社会组织须具备健全的党组织,并在“两重一大”事项中积极发挥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

  3.申报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单独申报,或与项目服务所在区(县)/乡镇/村联合申报。每家社会组织仅限申报1个项目。获奖项目须严格遵守主办方关于资金使用、跟踪督导、结项总结等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三、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和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起至7月31日)

  1.发布通知。通过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社会组织网站向社会发布活动通知,正式启动报名。

  2.线上培训。采取线上直播形式,讲解赛事规则、工作流程及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

  3.材料提交。社会组织通过“福建社会组织”网站(http://mzt.fujian.gov.cn/mgj/)下载大赛资料,并于7月31日18:00前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申报书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项目初评和名单公布(8月1日至8月31日)

  1.资格审查。主办方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参赛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2.初评遴选。组织评审团对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进行遴选,并公示路演项目名单。

  3.实地考核。对初评选出的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向社会公示通过考核的路演项目名单。

  第三阶段:项目路演和颁奖(9月30日前)

  1.路演展示。路演现场设在参赛项目实施地。由大赛组委会成员、乡村振兴领域专家、社会工作专家学者和公益达人组成专业评委和公益评委。进入路演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展示(7分钟内),并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

  2.评出名次。路演成绩由专业评委(85%)和公益评委(15%)的得分总和计算。若总分相同,则按专家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3.组织颁奖。颁奖仪式在西湖宾馆福建会堂国际厅举行。

  四、奖项设置

  大赛特设1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激励获奖社会组织继续深耕获奖项目,具体分配如下:

  一等奖:1名150000元/个,合计150000元;

  二等奖:5名70000元/个,合计350000元;

  三等奖:10名4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

  优秀奖:20名2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

  每个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五、评审标准

  1.紧扣振兴主题。项目主题需精准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应具备完整的逻辑框架和可落地的执行路径。

  2.党建全程引领。强化党组织在项目全周期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指导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3.专业团队保障。实施团队须具备跨领域专业资质,能够整合前沿理念与在地化服务技能,构建多方协同保障体系。

  4.风险防控高效。建立分级分类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符合地域特征的投入产出测算模型,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

  5.成效辐射显著。项目实施已形成可视化成果,得到受益群众的广泛认可,实质性社会效益获得媒体报道。

  6.模式可鉴推广。项目运作模式具有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特点,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宝贵经验。

  六、组织架构

  本届创投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整体策划、协调推进与监督执行,组委会成员负责活动具体工作。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郭学军    省民政厅厅长

  副主任:欧阳晓波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道清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成  员: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涂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对口协作处处长林两贞,陈军、刘燕珍、创投大赛承办单位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组建专业评审团、开展项目评审等工作。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社会组织领域代表、乡村振兴领域专家和学者组成。

  本届创投大赛承办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负责大赛全流程管控,包括活动宣传、项目评选、公示、颁奖、获奖项目跟踪管理及评估验收等工作。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为协办单位,负责大赛前期咨询、培训辅导、项目材料收集整理等支持性工作。

  七、督导结项

  1.跟踪督导。组织专业人员对获奖项目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督导,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资金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

  2.分享交流。定期组织获奖项目单位开展分享交流活动,促进社会组织间的学习与合作,共同提升乡村振兴专业能力。

  3.项目结项。对每个项目进行结项评估,全面总结项目目标达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成效。

  八、其他要求

  1.各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宣传和动员,通过各网络平台宣传推广活动,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各设区市民政局要统筹本地社会组织申报情况,汇总推荐参赛项目不少于10个,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填报申请材料并签订承诺书,积极参赛。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7月31日18:00前发至邮箱fjshzzctds@163.com。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11号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03室(收件人:林梦婷,18605984650),邮编:350001。

  3.活动相关事宜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公布,各单位及时关注上述平台动态。

  联系人:王若筠,林梦婷;电话:0591-87676226,87505822;15505910316,18605984650;邮箱:fjshzzctds@163.com。

  附件:1.第三届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参赛申报书(点击下载)

       2.第三届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市参赛项目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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