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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有别于其他机构,慈善财产来源于社会公众,具有社会公共财产的属性,对其的使用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因此,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慈善组织的基本义务。
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的战“疫”中,慈善组织如何履行全面公开义务,用看得见的慈善来凝聚社会爱心,共同抗击新冠肺炎呢?下面,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就信息公开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途径
慈善组织应当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在民政部提供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上公开七个信息: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有关情况;慈善信托有关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慈善组织基本信息公开
(1)基本信息公开的范畴有哪些?
以下信息属于基本信息:1.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2.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3.下设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4.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以下简称重要关联方);5.本组织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本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6.本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按年度公开在本组织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以及本组织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的标准。
(2)基本信息公开的时限?
基本信息应当在形成之日起30日内公开。
三、年度报告公开
(1)慈善组织公开年度报告的范围有哪些?
主要是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
(2)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什么时候公开?
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公开。
四、公开募捐情况信息公开
(1)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如何公开信息?
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并在“慈善中国”上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还应当公开合作方的有关信息。
(2)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需要公开信息吗?
需要,慈善组织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在“慈善中国”上公布以下信息:募得款物情况;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包括用于慈善项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况;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的使用计划。
(3)慈善项目进展情况中的信息需要公开吗?
公开募捐的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一次募得款物情况、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包括用于慈善项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况)。
五、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的信息公开
(1)慈善项目如何设立?设立后应当如何公开?
慈善组织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自行设立慈善项目,设立慈善项目后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公开项目名称和内容。慈善项目结束的,应当公开有关情况。慈善项目由慈善信托支持的,还应当公开相关慈善信托的名称。
(2)慈善项目需要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还应当公开什么信息?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为慈善项目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还应当在“慈善中国”上公开相关募捐活动的名称。
(3)慈善项目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需要公开信息吗?
需要,应当在慈善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在“慈善中国”上向社会公开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来自公开募捐和其他来源收入、项目的支出情况、项目终止后有剩余财产的还应当公开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
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
六、重要信息的公开
(1)重要信息如何界定?
慈善组织的重要信息包括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
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的具体标准,由慈善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组织章程或者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
关联交易是指: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以下简称“重要关联方”),与慈善组织之间发生捐赠、资助、共同投资、开展投资活动、交易、资金往来的行为。
(2)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应当怎么公开?
应当在发生之后30日内公开。公开的方式为在慈善中国上公开重大资产变动、投资、交易和资金往来的具体内容和金额。
(3)关联交易应当怎么公开?
在关联交易等行为发生后30日内,应当在“慈善中国”上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关联交易的行为包括:接受重要关联方捐赠;对重要关联方进行资助;与重要关联方共同投资;委托重要关联方开展投资活动;与重要关联方发生交易;与重要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部分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有专门的规定,如《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即基金会除以上公开的义务外,还负有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公开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