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2009年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审查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福建民政 时间:2009-06-25 15:02

为做好2009年漳州市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09年招募方案》(漳政民[2009]74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由市民政局、市人事局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漳州市2009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依照高校毕业生报名服务地点的志愿优先为前提,在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实行:

(一)社区相关专业优先;

(二)高学历优先;

(三)回生源地优先;

(四)家庭经济困难优先;

三、考核办法

依照“漳州市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依据社区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

四、考核程序、内容

(一)资格审核

1、审核对象: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

2、审核内容: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为待就业毕业生;是否属于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漳州生源毕业生;学历是否为大专(高职)以上;是否符合报名年限等。

(二)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对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简历中的基本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情况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省外普通高校和往届漳州生源毕业生的考核由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评分。

(三)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工作小组依照“漳州市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及考核中出现的个案问题,经市民政局、市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附:漳州市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人事局

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漳州市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

序号

 

须提供的材料

1

基础分
25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5

 

2

奖励分
15分)

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15

荣誉证书或奖状

获得院(系)各项荣誉10

3

贫困生
15分)

家庭经济困难15

应届生由所在院校证明,
往届生以低保户证件为准

4

政治面貌
15分)

中共党员  15

所在党委或团委证明

预备党员  10

共青团员  5

5

学历评分
15分)

研究生   15

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

本科生   10

专科生    5

6

生源地评分
15分)

与服务社区同市5分、同县10分、同乡镇15

家庭户口本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6  30 1800前上班时间到漳州市民政局政建科(七楼会议室)核实,愈期不予受理

2
、各项荣誉包括获得省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等。该项目中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分就高不就低,不得累加。

3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或伪造,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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