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9年漳州市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09年招募方案》(漳政民[2009]74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由市民政局、市人事局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漳州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依照高校毕业生报名服务地点的志愿优先为前提,在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实行: (一)社区相关专业优先; (二)高学历优先; (三)回生源地优先; (四)家庭经济困难优先; 三、考核办法 依照“漳州市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依据社区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 四、考核程序、内容 (一)资格审核 1、审核对象: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 2、审核内容:按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为待就业毕业生;是否属于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漳州生源毕业生;学历是否为大专(高职)以上;是否符合报名年限等。 (二)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对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简历中的基本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情况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省外普通高校和往届漳州生源毕业生的考核由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评分。 (三)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工作小组依照“漳州市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及考核中出现的个案问题,经市民政局、市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附:漳州市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人事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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