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2009年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方案的招考条件和资格审查规定,现决定采取量化考核评分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具体量化考核评分办法如下: 本泉州市生源基础分为6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分情况: 1、地区生源:(1)本社区生源加15分;(2)本镇生源加10分;(3)本县生源加7分。(仅加其一)。 2、(1)低保户加15分;(2)在校办理助学贷款者加10分。(仅加其一) 3、中共党员加2分。 4、(1)获省、厅级荣誉或校学生会干部、优秀学员加8分;(2)获校级荣誉、系优秀干部、优秀学员加5分。(获奖者仅加其一分数)。 备注:1、若符合第2项条件的,于6月19日前,低保户携带《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在校办理助学贷款者携带助学贷款相关证明到泉州市民政局政权科、社区办核实,逾期不加分。 2、若符合第4项条件者,于 3、若第20名前后出现相同分数的,相同分数者采取面试方式选拔。 4、若岗位没有报名人选,从愿意服从调剂人员中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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