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关于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福建民政 时间:2009-06-05 10:19

一、招募对象

福州市生源的本省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是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47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17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

三、报名要求

1、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2、报名者需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张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彩照。应届毕业生须有所在院校就业推荐表或院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无就业推荐表的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的签署意见参加报名。

3、招募工作按照各县分配社区的名额,实行定向报名方式,并要写明是否愿意调剂使用。

四、报名时间

68612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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