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4-06-28 23:07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福建省民政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民政厅分配使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8614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25619万元,省本级安排使用299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项目。

  二、转移支付市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规模

  2023年,分解下达至市县资金共25619万元。

  2.支持方向

  (1)支持养老事业发展24613万元。主要支持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奖补、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升级改造补助、完全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儿童探访关爱服务、中央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配套资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养老及救助工作专项政府购买服务、民政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

  (2)儿童福利项目506万元。主要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莆田SOS儿童村改革专项补助、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等项目。

  (3)其他社会福利项目500万元。主要支持挂钩帮扶少数民族乡、援建对口帮扶单位等项目。

  3.执行情况

  补助市县资金已通过《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6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4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4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8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13号)全部下达。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数量指标≥50个,当年实际完成50个;奖补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数量指标≥7个,当年实际完成7个;支持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数量指标≥153个,当年实际完成178个;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指标≥8个,当年实际完成13个;省内援建对口帮扶项目数量指标≥4个,当年实际完成9个。

  质量指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指标≥900平方米,当年实际完成1670.69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100%,当年实际完成值100%。

  社会效益指标: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指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支持各地实施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受益总人次指标≥312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32004人次;莆田SOS儿童村补助资金受益儿童人数指标≥100人,当年实际完成127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人次指标≥8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054人次;残疾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比例指标≥80%,当年实际完成100%。

  经济成本指标: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省级补贴标准指标≤1200元/张,当年实际完成1109.86元/张;低保对象和计生特殊家庭中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省级补助标准指标60元/人/月,当年实际完成60元/人/月;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指标≥100元/人/月,当年实际完成100元/人/月。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养老服务满意度”完成95.67%、“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满意度”完成98.87%。

  三、省本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规模

  2023年,省本级项目资金共2995万元。

  2.支持方向

  (1)支持养老事业发展82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养老宣传、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评价、《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贯标达标评估、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等项目。

  项目联系人:俞立飏,联系方式:0591-87676287。

  (2)“福康工程”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肢体残疾人配置电动轮椅车、假肢。

  项目联系人:周  昊,联系方式:0591-83215791。

  (3)援建对口帮扶单位38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宁夏民政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建设。

  项目联系人:秦国林,联系方式:0591-87676271。

  (4)民政管理重点服务对象慰问经费650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困难干部职工等。

  项目联系人:卢琳、陈世根 联系方式:0591-87534549、87676205。

  (5)支持省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项目64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省慈善总会、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省老年事业基金会、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民生作用。

  项目联系人:张旭丽、赵红、颜全驰,联系方式:0591-87552623、87825750、86210055。

  3.执行情况

  省本级项目资金列入民政厅部门预算,支出相关情况随部门决算公开。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人数指标≥3000人,当年实际完成3000人;评估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指标≥300个,当年实际完成733个;省外援建对口帮扶项目数量指标≥3个,当年实际完成4个;民政管理重点服务对象慰问人数≥2500人,当年实际完成2769人;老区扶贫助学获得资金补助学生数量≥330人,当年实际完成334人;编印老年人养老实用手册数量≥6000册,当年实际完成10000册。

  质量指标:养老院长培训标准指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福康工程”项目采购产品性能及安全标准指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全省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完成率指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贯标和达标评估覆盖率指标≥60%,当年实际完成83.3%。

  满意度指标:“评估对象满意度”完成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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