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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我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5629万元。按照文件明确的项目分类、资金数量、使用范围,福建省财政厅、民政厅对中央下达的彩票公益金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847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共168个,其中:福州21个、漳州18个、泉州24个、三明24个、莆田10个、南平22个、龙岩23个、宁德23个、平潭3个)。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362万元。安排1062万元用于14个市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建设(其中:福州131万元、漳州86万元、泉州86万元、三明132万元、莆田152万元、南平86万元、龙岩152万元、宁德172万元、平潭65万元);300万元用于全省15所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监控系统和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其中:福州80万元、漳州20万元、泉州60万元、三明20万元、莆田40万元、南平20万元、龙岩20万元、宁德40万元)。
3.社会捐助体系建设和捐赠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项目90万元。安排50万元用于省慈善总会开展“心动八闽”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救助活动、20万元用于省慈善总会慈善法知识竞赛活动、20万元用于省慈善服务协会开办4个慈善超市。
4.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残疾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养治教康项目774万元。分配福州100万元、漳州80万元、泉州100万元、三明100万元、莆田80万元、南平120万元、龙岩100万元、宁德94万元。
5.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20万元。分配福州14.9万元、厦门4.38万元、泉州2.63万元、三明4.38万元、莆田44.72万元、南平12.44万元、龙岩2.63万元、宁德33.32万元、平潭0.6万元。
6.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144万元。分配沙县34万元、泰宁20万元、政和30万元、漳平30万元、福鼎30万元。
7.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67万元。用于省级“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其中台江区12万元,翔安区、芗城区、丰泽区、城厢区、梅列区各11万元。
8.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225万元。分配武夷山市60万元、泰宁县70万元、顺昌县95万元。
附: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表
福建省民政厅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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