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施行,福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时间:2026-05-31 18:35

  为进一步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7月1日起,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2025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同幅度增长。 

  

集中养育孤儿

  由每人每月23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454元。  

  

社会散居孤儿

  由每人每月189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87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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