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福建省民政厅| 返回局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 > 新闻动态

社会组织工作亮相“牢记使命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专场)

来源: 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 2022-09-22 10:08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9月19日下午,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牢记使命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专场)。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程强介绍了福建“为民爱民增福祉同心携手创美好”有关情况;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荣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欧阳晓波,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弘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程强介绍了社会组织工作有关情况。他指出,十年来,民政部门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登记社会组织达3.6万家,数量较2012年翻一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试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改革,如期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一批“僵尸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1269家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减费超过1亿元,惠及企业达2.3万家。

  福建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弘就民政部门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方面采取的举措回答了记者提问。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目前全省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3.6万家。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社会组织具有链接社会资源、强化精准对接、提升扶贫效能的独特优势。脱贫攻坚战打响后,民政部门注重广泛动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形成“出钱出力出主意”良好局面,全省社会组织累计投入经费17亿元、帮扶困难群众233.4万人次。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力量。加强与行业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形成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合力。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动员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长优势,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集聚参与脱贫攻坚的资源要素。发挥等级评估、评先评优导向作用,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纳入等级评估、评比表彰内容统筹考量。

  二是着力精准帮扶。搭建扶贫信息对接平台,便于社会组织“点单式”帮扶。实施“阳光1+1”牵手计划,引导全省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结对,从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助力老区振兴发展,全省已有1630家社会组织与1576个老区村结对帮扶,生成帮扶项目5127个。在“善行八闽——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中增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扶贫项目,促进一批社会组织帮扶项目生成。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扶贫日活动、帮扶签约等途径,引导社会组织精准对接帮扶需求、落地帮扶措施。

  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经验交流,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征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案例,提供学习借鉴“样板”。省民政厅于2021年组织评选了“阳光1+1”牵手计划十佳案例,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相关案例入选;福建省职业经理服务行业协会案例被国家发改委入选2021年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等10个扶贫案例获评国务院扶贫办年度社会组织扶贫50佳案例。2021年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等7家社会组织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林弘副厅长介绍,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接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在产业振兴、科技助农、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方面精准发力。今年我厅已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打好专项行动、搭建平台、培育组织、宣传引导“组合拳”,彰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积极作为。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