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1-11-05 09:17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通知》(闽民〔2021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今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在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3项内容及3个附件。

  (一)总体要求。提出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重点,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机制

  (二)规范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明确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

  (三)强化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和加强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清单(试行)。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社会救助三级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服务内容。

  (五)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流程。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13号)等文件精神,从项目确定、实施购买、合同签订、项目监管、项目评估、项目验收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流程。

  (六)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评估办法。从评估适用范围、评估目标和原则、评估组织形式、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程序等五个方面,对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评估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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