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翔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6-11 14:06

翔安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翔安区公益性公墓(仙境陵园)项目建设的请示厦翔民〔2025〕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建设翔安区公益性公墓(仙境陵园),项目选址翔安区内厝镇狮头山林场,规划总用地约144.66亩。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翔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严格遵循公益属性,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 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要求执行,民政部门实施好运营管理,不得以合作、合股等形式进行社会化运营。要坚持节地生态、绿色环保原则,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墓碑顶部距道路地面高度不超过0.8米。要落实好政府定价管理,建设及时报我厅验收合格投入运营。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61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