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福建省向上慈善基金会未依法报送2024年、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该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1.慈善中国平台页面截图、2.《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的函》、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情况的公告》、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函》、5.《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情况的公告》、6.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证据证明,依据《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行政处罚权三十二处罚基准第(3)项的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款、《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福建省向上慈善基金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福建省向上慈善基金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福建省向上慈善基金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705室
联系部门: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福建省民政厅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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