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养老撞上诗和远方!旅居养老带你解锁“移动晚年”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5年5月上刊 时间:2025-05-23 08:22

  旅居养老是老年人在常住地域以外的城镇旅行并居住,享受休闲度假、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养老服务等各类适老服务的生活模式。

  近年来,我国旅居养老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业态类型不断丰富,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完善。但与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旅居养老需求相比,还存在相关产业整体供给质量不高、配套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不足、产业统一标准缺失、高素质人才匮乏、行业组织发展不充分等问题。对此,应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出发点,完善支持政策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居养老新业态,加快培育行业组织,优化市场环境,推动旅居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旅居养老市场需求潜力大业态类型丰富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对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旅居养老作为融合养老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行业的新业态,越来越得到老年人的青睐。

  旅居养老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老年人旅游、养老等服务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低龄活力老年人拥有充裕的休闲时间、新型养老理念和较强的出游消费意愿,不再单纯满足于老有所养,而是更多地追求精神丰盈和自我价值实现。中国旅游研究院测算,“十四五”末我国出游率较高、旅游消费较多的健康老年人将超过1亿人,老年人已经成为旅游市场的重要消费群体。未来随着老年人规模扩大和旅居养老渗透率上升,旅居养老将逐步由小众市场向主流市场转变,进入快速发展期。《银发经济蓝皮书:中国银发经济发展报告(2024)》显示,预计到2035年,我国以文旅、康养深度融合的旅居康养产业规模将达5万亿元,占银发经济总产值的16.7%。

  旅居养老业态类型日益丰富。旅居养老打破了传统养老的地域限制和生活模式局限,不仅能让老年人体验异地文化和自然风光,还能够带来社交互动,成为老年人退休后应对孤独和焦虑的生活方式。针对老年人深度旅游体验、放松身心、避寒驱暑等多样化需求,市场上衍生出候鸟式、疗养式、文艺鉴赏式、田园式、社区式等类型的旅居养老新业态。例如,旅游企业推出海滨旅居、乡村旅居、康养旅居等;保险企业创新“保险+旅居”模式;养老机构拓展对外合作范围,将旅游资源、金融资源、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提供多样化的旅居养老服务。

  旅居养老资源禀赋各具特色。老年人旅居具有明显的“冬南夏北、寒来暑往”特征,各地特有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等,为因地制宜发展旅居养老提供了可能。例如,海南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吸引了东北、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的老年人前来旅居养老;广西是拥有中国长寿之乡较多的省份,每年吸引旅居养老半个月以上的老年人近300万人;云南气候四季如春,民族风情浓郁,温泉资源富集,温泉旅居、边境旅居的优势凸显。近年来,避寒旅居养老目的地向昆明、大理、厦门、珠海等地区扩展;避暑旅居养老目的地向哈尔滨、长春、贵阳、呼伦贝尔等地区扩展。

  支持旅居养老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形成。近年来,推动“旅游+养老”融合发展的政策举措不断健全完善,各地也积极开展跨省市合作,搭建旅居养老合作平台。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提出组建覆盖全国的旅居养老产业合作平台,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开发旅居养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推动旅居养老目的地建设。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康养、慢游、家庭游、怀旧游、错峰游等旅游产品。各地也积极布局发展旅居养老产业。黑龙江等14个省份民政部门签订旅居康养合作框架协议,形成多方联动的“旅居+康养+N”的省际合作格局。北京市依托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机制和京琼养老服务合作机制,发展质优价廉的异地康养社区和旅居养老,丰富“冬南夏北”候鸟式养老服务。

  旅居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旅居养老作为一种新业态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整体供给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相关配套设施、服务标准、人才队伍、行业组织等发展仍滞后于市场发展进程。  

  旅居养老市场供需错位。现有的旅居养老仍主要依靠传统养老、旅游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跨行业融合仍不充分。一方面,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传统养老服务侧重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难以满足出行和旅游需求;旅游市场适合老年人旅居养老的产品较少,一些机构对旅游者年龄进行限制,提高老年人参团旅游门槛,老年人“医养游”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另一方面,旅居养老相关的经营主体规模小、服务质量不高。目前旅居养老相关企业注册资金普遍不超过2000万元,多数企业在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旅居养老相关内容,缺乏专门针对老年人身心特点的个性化旅居养老产品和服务。  

  旅居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旅居老年人的身份介于旅游者和居民之间,相应的服务需求也从传统的旅游服务转向本地居民服务,给旅居养老目的地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旅居养老目的地既要提供养老、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又要有相应的人才和机构保障正常运转。在旅居养老高峰期,面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而在淡季,又面临阶段性闲置问题。一些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远离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旅居养老目的地医疗服务可及性、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跨区域合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旅居养老产业标准缺失。当前我国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缺乏系统性、协调性、统一性的标准和规范,导致市场盲目发展、管理混乱,旅居消费不透明,消费意愿受到制约。旅居养老服务的提供者有传统旅行社、养老服务机构、平台企业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监管办法。养老、旅游、卫生等行业的标准和监管办法又不完全适用于旅居养老产业,由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市场影响力有限,社会认可度不高。  

  旅居养老产业高素质人才缺乏。旅居养老作为多产业融合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高素质人才供给紧缺,直接影响旅居养老的服务品质。专业人才培养缺乏有效渠道,各类院校尚未专门开设旅居养老产业相关课程,具有养老服务技能和旅居养老专业素养的人才匮乏。同时,职业培训激励机制不健全,从业人员需掌握养老、医疗、旅游等多个行业的知识技能,学习培训成本过高,而且投入和产出短期内难以形成正比,从业人员和用人企业都缺乏职业培训动力。

  旅居养老行业组织发展不充分。现有的旅居养老产业联盟大多由地方民政部门、房地产公司以及有关协会发起,以协议方式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持续开展工作的实体机构,覆盖范围小,商业化倾向明显,行业号召力不强、公信力不足。旅居养老产业合作机制尚不健全,已有的产业联盟主要是为成员企业开发市场,推动旅居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不足,产业研究不够深入。

  旅居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化路径

  发展旅居养老产业既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又有利于推动银发经济提质扩容。当前,旅居养老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需要聚焦行业发展堵点,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扩大高品质旅居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完善旅居养老产业政策体系。一是支持旅居养老产业降本增效。利用财政资金、产业引导基金等支持旅居养老目的地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存量基础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研究制定旅居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降低运营成本。二是鼓励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旅居养老。支持各地深入挖掘本地区独特的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开发有针对性、有地域特色的旅居养老产品,精准对接老年人需求。加强旅居养老区域协调合作,支持跨区域共建共享旅居养老服务设施,共同开发旅居养老市场,实现优势互补。三是构建全球化旅居网络。在特色旅居养老目的地开展境外人员旅居试点,便利境外人员跨境支付、居住、旅游等。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探索建立旅居养老公共服务供给长效机制,推动跨区域公共服务互通共享。支持热门旅居养老目的地结合市场需求状况,适度扩大公共服务供给。鼓励旅居养老目的地村(社区)主动作为,增进旅居老年人和当地居民的相互了解,增加旅居老年人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激发旅居养老产业市场活力。一是推动行业品牌化发展。组织开展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形成推介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为老年人旅居养老提供参考。二是吸引社会力量发展旅居养老产业。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支持社会力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酒店、疗养院等资产,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旅居养老等新功能。三是促进旅游和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养老与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业态模式。支持传统养老机构和旅游机构合作,利用空闲床位发展旅居养老。鼓励经营主体开发怀旧游、康养游、边境游等旅游产品。  

  发展壮大旅居养老行业组织。一是培育行业组织。建立覆盖全国的旅居养老行业组织,推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筹办旅居养老推介大会,凝聚各方共识,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旅居养老产业。二是制定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探索建立旅居养老服务以及配套设施等行业规范,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和产品服务评价体系,推动产业规范化、标准化、品质化发展。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支撑作用。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径,培养旅居养老产业领军人才,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加强行业研究,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了解不同老年群体的旅居养老需求。促进企业间合作,推进产业优化整合,促进旅居养老服务供需匹配。  

  优化旅居养老产业市场环境。一是完善产业监管体系。从养老服务、旅游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培养、职业认定等方面,完善对旅居养老产业的支持和监管政策。制定促进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的行政法规,强化法治保障。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旅居养老产业,强化土地、人才、资金等要素支撑,鼓励金融机构为旅居养老产业提供融资支持。三是提升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举办“旅居月”活动,针对老年人出台促消费政策。鼓励景区、旅居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减免门票、交通、养老服务等费用,降低旅居消费门槛。四是改善消费环境。加快完善老年人旅居养老相关的医疗急救、保险等配套政策,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便利老年人享受出游、保险、养老等服务。加强旅居养老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打击欺老、骗老等行为,为老年人旅居养老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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