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这场“民政这五年”发布会,信息量巨大!
来源:“中国民政”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4-10-22 14:3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政工作,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年4月2日,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在京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民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五年来,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跨越式的发展,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大局。  

  为了集中展示五年来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10月21日,民政部举行“民政这五年”系列主题发布会(第一场),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王晓东、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廖明、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发布会由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李婉丽主持。一起关注↓↓↓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王晓东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中国网记者

  2022年3月,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作为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条例》实施以来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晓东:地名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地名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以修订和实施《地名管理条例》为主线,大力推进地名管理服务和文化保护传承,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第一,进一步构建了地名工作体系的新格局。地名管理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条例》明确了“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管理体制,完善24个部门参与的地名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构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地名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管理理念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高效,地名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更加显著。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的新要求。规范地名命名更名,遏制不规范地名的产生,是《条例》修订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和落脚点。我们在《条例》制度安排基础上,细化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推进建立地名管理配套制度,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已备案公告地名15.2万余个。在新生地名中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从源头上防止不规范地名产生。  

  第三,进一步彰显了地名服务效能的新价值。地名工作关系群众生活、社会治理、文化传承、对外交流、国防建设等诸多方面,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文化属性和治理属性。  

  将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摆在更首要的位置,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地名标准化建设,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规范命名乡村地名45万条,有效维护国家权益和服务乡村建设。  

  将地名文化保护传承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大力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联合总台央视制作播出《中国地名大会》节目,联合央视频制作播出系列地名文化故事短视频,累计全网跨媒体触达受众超30亿人次。推进地名文化“走出去”,积极参加联合国地名工作会议,《中国地名大会》节目受到高度评价。  

  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持续更新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目前已收录数据1400余万条,相关数据服务纳入国务院数据共享清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中国新闻社记者

  民政部自2023年5月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有哪些工作亮点?下一步还将重点抓好哪些工作?  

  王晓东:“乡村著名行动”是新时代地名工作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实践。自去年启动以来,各地积极发挥地名的价值和作用,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0月中旬,全国已规范命名乡村地名45万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35万块,安装楼门牌1450万块,推动900余万条乡村地名在互联网地图平台规范标注上图,推进地名与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深度结合,地名工作在服务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产业振兴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作用得到了有力彰显。  

  乡村地名积淀了厚重的历史和文化,又承载着鲜明的现实印记。时代之变、乡村之变必然要求乡村地名的深刻变革。“乡村著名行动”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生动实践,形成成效成果的同时,也带给我们深深的启示:  

  要精准指导强引领。我国是农业大国。据有关统计,农村地区占国土总面积达90%以上,乡村数量众多、自然禀赋各不相同。“乡村著名行动”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工作中,我们编制了《乡村地名建设指南1.0》,针对特色保护、聚集提升、城郊融合、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确定各类乡村的地名建设重点,明确任务举措、方法路径,指导各地创建符合实际、特色鲜明、务实有效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模式。对照指南,到2025年底全国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要达到基本建设目标,到2027年底全国90%的县(市、区)实现既定目标。我们将指导各地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的要求,科学确定本地区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要典型示范强动能。“乡村著名行动”来源于基层,必须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践中,山东东营的“乡村著名、邮路畅通”、浙江德清的“数字地名标志”、广州市南沙区的“地名服务一张图”……各地创造的成功经验,要及时复制推广,才能引导更多地方“比学赶超”,增强工作动力。2023年,我们在全国开展试点,70个试点地区创造了大量生动经验。今年,又遴选了第一批“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典型经验。下一步,我们要接续开展第二批先行区典型经验遴选,并鼓励、支持各地选树本地工作典型,持续打造推进工作的标杆矩阵。  

  要推动“著名”强转化。“乡村著名”必须助力发展。我在广西兴安调研时了解到,得益于“著名行动”采集上图、扩大知名度,活跃了电商经济,葡萄的收购价有了提高,群众得到了实惠。目前,各地发动群众自主上图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日新增数据量超过1万条;开展形式多样的地名文化活动3.3万场次,惠民8000余万人次;将3万多条乡村老地名纳入保护名录,守护了人民的精神家园。接下来,我们要加快“著名行动”提档升级,通过保护一批乡村地名文化遗产、打造一批乡村地名文化成果、助推一批乡村地名产品等多种方式,使美丽乡村“有名有实”、“名扬四海”。  

  此外,要深化培训强能力。高质量的工作离不开过硬队伍。我们已着手建设乡村地名工作网络课堂,加强对基层一线的培训;鼓励开展面向乡村百姓的采集上图培训,助力提升公众的数字素养;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乡村地名工作,群策群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廖明

  民政部在落实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新华社

  人口老龄化问题社会各界十分关注。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了老龄工作体制。请问民政部在落实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推进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思路和举措是什么?  

  廖明: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老龄工作司,承担全国老龄办日常工作,具体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同时,积极指导地方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截至目前,各省(区、市)省级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省级层面均保留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主任大多由分管民政工作的省领导担任。各省(区、市)老龄办均设在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处室承担相应职能。市县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正在加紧推进中。  

  为认真履行老龄工作职能,前期我们协调召开了全国老龄委全体会议、印发了工作要点,对年度老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了全国老龄委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和全国老龄办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老龄委、老龄办工作机制。9月11日,我们又召开了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对民政系统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下一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加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每年谋划实施让老年人可感可得的实事项目,出台一批让老年人有获得感的政策措施。二是统筹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优化老年人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三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创业权益,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扩大“银龄行动”规模和影响,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四是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五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发展老龄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

  《法治日报》记者

  今年重阳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鼓励广大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请问民政部在促进老有所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廖明: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充分肯定了“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所作所为,发出了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的伟大号召,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提出了重要要求。自2003年以来,全国老龄委统筹领导、中国老龄协会具体组织开展“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银龄行动”成为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奉献社会的重要平台。“银龄行动”从5省试点到31省全面推开,形成国家、省、市、县携手发动各领域老专家开展支农支教、健康服务等公益行动的良好局面,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截至2024年7月底,参加“银龄行动”的志愿者总人次已超700余万,开展援助项目4000多个,受益群众4亿多人次。  

  为推动“银龄行动”拓面升级、提质增效,促进老有所为,鼓励引导广大老年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今年9月,全国老龄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内涵外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拓展了“银龄行动”内容和形式,从以退休知识分子为主拓展到全体老年人,服务内容从以智力援助为主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我们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贯彻落实通知。下一步,将会同中国老龄协会,组织开展好2024年“银龄行动”主题活动,擦亮“银龄行动”品牌,深入推进新时代老年志愿服务工作。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让广大老年人既安享幸福晚年,又在老有所养中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

  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有哪些新的工作安排?

  总台央广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近年来,民政部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有哪些部署?  

  李永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考察调研讲话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制度设计,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层基础。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利用区域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内生动力。推动建立政府扶持引导、村集体组织建设、老年人相互帮扶、社会广泛支持的村级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是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采取“抓两头”、“强中间”体系化方式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总结推广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经验,增强县级特困人员养老机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逐步使乡镇敬老院转型成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支持发展互助性养老。  

  三是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政府设立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优先改建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下一步,民政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政策落实。指导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今年5月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设施建设、服务供给、质量安全等多个方面保障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就能便捷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二是抓试点示范。今年新增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9个试点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指导,探索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有效发展模式。  

  三是抓经验推广。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典型案例遴选,总结推广行之有效、可学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中国青年报》记者

  我国大多数老年人偏好居家和“家门口”养老,近年来,民政部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新的工作安排?  

  李永新: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契合中华文化传统,是用心用情关爱老年人、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完善设施布局。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了一批功能衔接、服务互补、区域联动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截至今年2季度末,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床位数量分别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数和床位数的90.1%、37.4%。  

  二是优化运营管理。聚焦破解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小散弱”、持续运营难的难题,总结推广一些地方鼓励星级养老机构托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经验做法,引导有实力、信誉好的专业品牌机构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以大带小、上下贯通,推动居家社区机构资源共享、转介顺畅、服务连续。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抓手,引导各地聚焦居家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需求,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上门服务,把老年人日常急需的养老服务送到“家门口”、“家里面”。  

  四是加强政策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多个文件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地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四同步”要求,多渠道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指导各地通过无偿或低偿提供设施场地、给予运营补贴、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助力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留得下、立得久。  

  下一步,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广大老年人需求期待,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二是扩大服务供给。培育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按需增加老年人急需的短期托养服务、入住机构前的过渡性适应性服务,积极发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支持网络,有效探索居家专业照护模式。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指导各地用好各类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开发性金融等支持措施,研究延续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和评价体系,有力支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情况如何?

  总台央视记者

  2019年以来,民政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等部门连续出台了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全国总体保障情况如何?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举措?  

  赵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民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类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现了制度性突破,儿童福利服务对象范围和服务保障内容得到不断拓展,取得明显成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通俗地讲就是“事实孤儿”。总体上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都处于生存、发展的多重困境,社会支持体系薄弱,是最需要优先保障的一类儿童群体。为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2019年、2020年,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两个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为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及时、足额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指导部分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延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或发放助学金。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有41.4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平均保障标准为1484.1元/人·月,在各类困难群体保障标准中居前列。  

  二是加强教育保障工作。会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教育资助和教育帮扶措施。  

  三是开展关爱服务。开展“关爱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加强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关爱服务,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走访摸排和关爱服务重点对象,启动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培训指导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掌握政策,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办理申请。  

  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儿童家庭主动申请,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会同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信息比对和数据共享,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实现精准保障。三是不断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出台助学助医政策,努力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更好的健康成长环境。

  《中国妇女报》记者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有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在家中成为留守儿童。2016年国务院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请问近年来这项工作有哪些进展和成效?  

  赵泳: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让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茁壮成长。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2023年12月,国务院妇儿工委设立由民政部牵头、21个部门参与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合力推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今年4月,工作小组召开全体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今年8月,民政部召开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提升关爱服务质量。2023年11月,民政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等14部门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和固本强基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关爱。2023年10月,民政部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工作内容,指导各地综合运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监测、及早有效关爱、畅通转介诊疗、强化跟进服务等举措,全面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质,帮助他们养成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性格品质和不屈不挠的心理意志,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是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在村(社区)设立儿童主任,开展留守儿童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关爱服务等工作。印发《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儿童主任工作指南》,举办全国基层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指导基层民政部门加强儿童主任培训,提高关爱服务留守儿童专业能力和水平。  

  五是开展关爱服务活动。指导中建集团、中铁建集团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持续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累计参与活动人数超过1000万人。指导各地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每年六一、寒暑假期等重要节点,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开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送温暖送关爱活动,通过加强走访探视慰问,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引导动员各方力量,汇聚关爱儿童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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