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相关服务供应商:
为进一步筑牢我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屏障,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专业化水平,根据《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要求,福建省民政厅拟于近期购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现邀请 贵单位根据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书所核准的业务范围,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按照要求对12家养老服务机构、1家照料中心、16家农村幸福院进行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对10家养老服务机构、10家照料中心、10家农村幸福院进行三星、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抽查。
完成时限:计划2026年12月底前。
二、评定要求
评定过程严格按照《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闽民规〔2022〕11号,以下简称《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 (2023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照《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农村幸福院按照《福建省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1955-2020)等级评定标准分别对申报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四、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评定人员评定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报价方应承诺:等级评定工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严格开展,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时应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定小组,并根据项目 需求配备具有消防、食品安全、医疗护理等相关技术能力的评估人员,评定小组成员不得以评定名义和身份开展与评定无关的活动。
如有意愿,请填写《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询价表》(见附件),连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密封后于2026年10月26日前寄(送)至福建省民政厅。
特别说明:本次询价仅用于预算测算,不代表正式采购招标环节。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养老服务处;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附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询价表
福建省民政厅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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