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我省老龄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用心用情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享福建高质量发展成果。
二、活动主题
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1日—10月31日集中开展,相关工作常态持续推进。
四、活动内容
(一)聚焦助老暖心,开展关爱服务、传递敬老温情。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深入城乡社区、养老机构,重点走访慰问特困、失能、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扎实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幸福敲门·暖心到家”等行动,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积极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组织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持续深化“金晖行动”、巾帼助老等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暖心帮扶、日常照料、精神慰藉等便民服务。
(二)聚焦颐老健康,普及健康服务、守护银发安康。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失智预防、心理健康、应急救护等科普宣传。聚焦老年口腔、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听力健康等领域开展专项健康促进行动。规范老年就医用药流程,全力保障老年人用药就医安全。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健康随访等便民服务。拓展中医康养进社区、进家庭服务。持续完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提升老年助医陪诊服务供给能力。依托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面优化老年就医环境与服务体验。
(三)聚焦安老宜居,排查安全隐患、优化适老环境。开展老年人居家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质扩面,积极引导有条件家庭安装烟感报警等安全设施。督促养老机构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科普宣讲和应急演练。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商圈、景区、交通站点无障碍设施升级改造,强化老年群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打造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
(四)聚焦护老维权,强化普法反诈、筑牢权益防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30周年,依托公交、地铁等载体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在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开展老年人数字安全、涉老反诈宣传,精准揭露诈骗套路,做好风险排查与预警劝阻,组织“护航青春·陪伴夕阳·捂紧钱袋”系列活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金融、人身侵权等涉老违法犯罪,严查不合理低价老年旅游、假冒老年用品、医托诱诊等违规行为,规范涉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强化老年用品质量监管。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助老法律服务全域通办,深化涉老公益诉讼与司法保障,全方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聚焦惠老提质,做实产业赋能、激活养老消费。进一步推动我省银发经济发展,精准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举办第二届海峡养老产业博览会、海峡两岸(厦门)银发博览会,鼓励各地举办老年用品展销活动,展示推广适合老年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布省级银发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加快产业园培育建设,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更多满足老年人需求的产品,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稳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大保障覆盖面、提升保障质效。积极引导社区和家政、互联网平台等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优惠体验服务,让老年人享受更多普惠性养老服务。
(六)聚焦尊老尚德,深化国情教育、弘扬敬老新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养老服务机构活动。创新宣传载体与传播方式,通过文艺展演、公益广告、典型宣讲、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事迹。开展“乐享银龄”系列老年文体活动,加强闽台孝亲敬老文化交流,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深化“八闽银龄行动”,有序组织2026年“闽宁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发挥银发余热。全面落实景区、公共文化场馆老年人优待政策,让老年人更好共享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组织,压实工作责任。各级老龄办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及早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敬老月”活动覆盖到每个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敬老月”活动。
(二)突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统筹主流媒体、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立足福建特色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涉老品牌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与影响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浓厚社会氛围。
(三)坚持务实求真,提升服务质效。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力量踊跃参与,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为老服务,让广大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活动期间,各地老龄办、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亮点、报送特色做法,省老龄办将择优开展专题宣传。请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老龄办。联系人: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 林宁,联系电话:0591-87548463;电子邮箱:fjllgzc0591@126.com。
附件:“敬老月”活动宣传标语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敬老月”活动宣传标语
孝亲在当下,敬老连万家
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
护航银发平安,情暖八闽桑榆
树立积极老龄观,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幸福敲门暖心到家,敬老助老与爱同行
传承八闽敬老好家风,绘就银龄幸福新图景
弘扬孝亲敬老美德,建设八闽老年友好家园
强化权益保障,守护银龄安全,乐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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