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为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20〕5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民政事业有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按区域分解下达给你们。各地要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增强绩效意识,认真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不包括疫情防控补助资金,请你们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19号)要求,补充编制绩效目标,于6月10日前报送至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备案。
附件:
1.“8491”国防工程建设支前民兵医疗和生活困难补助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经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4.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5.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经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7.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7-1.全省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区域目标表
7-2.全省各县(市、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区域目标表
7-3.全省各县(市、区)临时救助水平区域目标值表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9.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0.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百岁老人慰问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4.省界桩维护和界桩及界线其他标志管理费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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