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政局组织学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来源:“漳州民政”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4-04-22 08:38

  今年3月,民政部发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71号),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传达,并于3月17日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政策解读,对《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进行解读说明,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及时将上级通知要求转发到各县区民政部门,芗城、龙文、长泰、平和等县(区)民政局还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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