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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创建全省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市实施方案

厦门市创建全省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市实施方案

来源: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厦门市社区办 发布时间:2021-08-20 17:3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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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及其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精神,落实社区治理工作高质量赶超发展,促进和改善基层民生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厦门市工作期间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理念和在福州考察时对社区工作提出的“三个如何”重要要求为遵循,以开展创建全省城乡社区近邻服务试点市为动力,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爱心厦门”创建活动为载体,发挥网格化机制作用,细化小区(村落)邻里服务单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通过广泛汇集民智,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就地就近形成居民与居民、居民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营造党群互动密切、邻里友爱团结、家园温馨和谐的近邻新风尚,打通社区服务“最后一米”

  二、目标要求

  结合制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按照省里“五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近邻敬老、济困、扶幼、助残、育德、医疗、爱心、关爱特殊群体等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近邻服务网点,建立便捷高效近邻服务机制,培育近邻服务组织,创新近邻服务方式,形成邻里守望相助的共同体精神,构建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新格局,实现社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到2021年年底,全市有60%以上城市社区,40%以上农村社区推行近邻服务,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邻服务社区品牌,按时完成试点任务,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在落实近邻服务事项上见实效

  1.近邻敬老。加强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基础的近邻养老能力提升,确保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并覆盖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镇。因地制宜、就近就便打造颐养长者之家,按需设置日间照料居家养老、老年健康护理、中央厨房+助餐配餐(社区食堂)、文娱活动等便捷服务,提高老人生活品质。就近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适老化迎检改造,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社区适老公共交通等,优化老年人居住、生活、出行环境。在智慧民政平台开辟端口,链接日间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困难对象的需求和社会帮扶资源。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

  (责任单位:各区,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2.近邻济困。积极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加入志愿服务队,认领志愿服务项目,为社区、小区内各类困难群体提供关爱服务。将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按单人纳入低保。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多渠道对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责任单位:各区,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3.近邻扶幼。依托社区设立“四点半”课堂、“儿童之家”或托幼托教中心,解决好幼儿儿童课堂外看护教辅问题。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利用互联网传播、入户指导、亲自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发挥镇(街)“儿童助理、村(居)“儿童主任”作用,运用近邻网格工作机制,做好困境儿童的临时保护、发现、报告、干预和转介工作,第一时间落实监护责任。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加强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照料看护、医疗康复、学习教育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益性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引导家庭落实监护、抚养、照料和教育等主体责任,打造一批“儿童友好社区”。持续开展“春蕾”关爱等结对帮扶孤困儿童项目,做好邻里结对“点对点”帮扶。

  (责任单位:各区,市卫健委、市妇联、团市委)

  4.近邻助残。完善社区内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及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依托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站,帮助残障人士反映诉求、方便就医、康复、照料、就学、就业、参与文体活动等困难;就近就便鼓励驻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为他们提供手工劳动项目,增设辅助性就业岗位。同时,在社区提供残疾人作品展示、交流分享及文化活动空间。开展邻里结对、定期探访、上门慰问等,增进邻里情感。

  (责任单位:各区,市残联、市交通委、市建设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5.近邻育德。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每个区选择1—2镇(街道)、村(社区),把近邻服务纳入其试点内容。利用厦门红色资源和特区各种精神,在社区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居民明理、增信、崇德、力行。注重加强道德教化,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把“近邻”服务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居民崇德向善,打造新型“熟人社区”。依托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区书院、线上课堂、“近邻热线”等阵地,建设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协商解决物业管理、停车难、交通拥堵、垃圾分类、疫情防控等共同关注的治理难题,以及参加“和谐邻里节”活动,增进共同体认,培育共同体精神。挖掘本土近邻文化,赓续崇德向善、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精神血脉,彰显城市的爱心温度和人文尺度,增强社区向心力和凝聚力。

  责任单位:各区,市委文明办

  6.近邻医疗。围绕老年人、残疾人和患者等服务需求,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社区每万人居民至少建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千名居民至少配备1名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在小区(楼宇、村落)配备血压计、体温计等设备,做到“大病不出区街(镇),小病不出居(村)”。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基层卫生健康护理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

  责任单位:各区,市卫健委

  7.近邻关爱。在村(社区)设立慈善爱心基金捐赠点,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村(社区)公益事业。联合驻区单位、企业,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帮助辖区失业人员、待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就业。设立社区“爱心休息室、用餐角等“爱心驿站”,为居民、工人提供饮用茶水、加热饭菜、避风遮雨、针线缝补等便利服务。设立以老人、双职工和幼儿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区食堂”等,解决社区居民就餐问题。鼓励设立小区便利超市、家政服务网点,提供保姆、月嫂、换煤气、理发、洗衣、上下楼陪护等家政服务。组织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参与反映邻里诉求表达、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调处纠纷等。运用近邻机制,指导社区协助做好社会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邻里矛盾纠纷突出、常住人口基数较大的社区,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以设区市为单位配备率不低于3%),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

  (责任单位:各区,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商务局、市司法局)

  (二)在完善近邻服务机制上做表率

  8.建立社区近邻联席会议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结合落实社区协商,吸纳驻区单位、共建单位、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作为社区近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重点研究社会治理、小区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积极开展小区民生微实事,收集业主“微心愿”,发布工作动态,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促进社区近邻共建单位的交流。

  责任单位:各区,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9.推进“五社联动”服务制度。围绕社区各类困难群体及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需求,依托镇(街道)家庭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建设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引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精准对接居民需求,参与社区邻里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慈善组织、志愿组织“五社联动”,打通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米”。

  (责任单位:各区,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市司法局)

  10.改进绩效评价奖惩机制。把社区近邻服务落实情况,列入各级抓基层党建、市域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社区服务、民生保障、文明创建、“爱心厦门”等领域以及社会救助对象关怀保护工作范围,加以部署落实。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近邻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坚持把落实近邻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作为社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引导社区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对工作实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社区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各区,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

  (三)在壮大近邻服务队伍力量上创一流

  11.建立以社区工作者居民为主体的近邻服务主导力量。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落实社区工作者招聘、管理、使用、考核、薪酬以及激励机制,把组织居民开展近邻服务的本领作为考录的重要条件。规范岗位等级,实行职级并行。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吸纳社会上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大培育近邻社会组织、做好近邻服务工作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分值。

  12.建立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的近邻服务辅助力量。推广思明区中华街道镇海社区成立邻里互助促进会等经验做法,培植服务“毛细血管”,触发“神经末梢”,链接“草根资源”,吸纳社区党员、干部、专技人员、退休人员、热心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境外人士、社区志愿者等加盟,以志愿者小分队专项服务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参与近邻服务。结合落实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制度,组建志愿者队伍,带领居民踊跃参与。

   13.建立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近邻服务专业力量。加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力度,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考试比例。持续开展继续教育和督导培养工作,提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近邻服务规模,提升近邻服务专业素质,增强近邻服务队伍职业技能。

  (责任单位:各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文明办)

  (四)在创新近邻服务方式上求突破

  14.推广近邻服务优秀工作法总结推广思明区深田社区“千户访、百事帮、万家和”工作法、莲花北社区“五事”协商工作法、巡司顶社区“穿针引线工作法”和湖里区嘉福社区“五线谱(友邻引领线、安邻制度线、聚邻自治线、惠邻服务线和睦邻和谐线)”工作法等典型经验,以小区(楼宇、村落)为节点,以需求的居民为对象,优化“千户访”机制、组建“百事帮”队伍、达到“万事和”目标,密切社群联系,取得惠民实效。

  15.促进近邻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按照服务清单化、项目清单化要求,把近邻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整体规划中,以社区服务的组织、设施、人员为基础,收集并汇总居民服务需求,生成服务“微项目”,定期发布需求测项目。借助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区综合服务站,发布近邻服务供给侧项目,形成项目生成、项目发布、政府购买、专业督导、社会监督、项目评估、志愿协同等工作闭环,优化工作流程,有效对接供需,实现精准服务。

  16.推广应用近邻服务智慧手段。结合“智慧社区”建设,总结和推广海沧区“党群服务汇享联盟”线上服务经验做法,精准对接党员服务意愿与邻里服务需求。依托“厦门党建E家”、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平台、微型应用软件、微信等,开设“近邻热线”,开展“互联网+近邻服务”,打造数字社区生活服务圈,在教育培训、疾病诊疗、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远程监护等领域,一体提供可视化、人性化的即时高效边界的近邻服务。

  责任单位:各区,市发改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部署安排(2021年2月20日—3月20日)。各区加强调研摸底,制作本区《落实社区近邻服务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试点示范(2021年3月21日—4月21月)。每个区确定1到2个镇(街),思明区、湖里区确定5个以上社区,其它各区至少要确定2个以上试点示范社区,并至少有1个试点村,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活动。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1年4月22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社区治理近邻服务。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各区自评基础上,市社区办将组织对各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导推动,形成常态化机制。福建省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届时将对厦门市的创建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五、落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创建近邻服务试点示单位的组织领导,各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要积极牵头协调,健全和落实好联系会议机制,主动把它与当前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实施。民政部门要会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深入指导,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制定对策;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协调,细化目标,为近邻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精准对接需求,形成有效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工作经费,向城乡社区倾斜,落实近邻服务日常工作、业务培训、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各类经费保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级各类的经验总结会、现场推进会、成果发布会等形式,对试点示范工作做法经验,及时提炼一批近邻服务优秀社区工作法,总结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经验,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市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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