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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体检事项的通知
根据《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09年招募方案》的规定,经莆田市民政局、人事局研究决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实行。 三、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1、体检时间: 2、集中地点:体检当天上午7:30在市民政局办公楼(城厢区学园南街98号)大门口集中; 3、体检医院:由主办单位安排; 4、体检联系人:谢志良,联系电话:13950711395。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随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务必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集中地点; 3、考生早上必须空腹,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 5、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市民政局提出,由主办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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