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报名考核办法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日期: 2015-05-25 16: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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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报名考核工作,根据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预通知》(闽民建〔2015100号)精神,以及《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招募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宁德市民政局负责本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报名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参加2015年服务社区计划的各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回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的高校毕业生。

四、考核时间

201563-12

五、考核方式

按照《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报名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执行。具体可登陆“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网址:http://www.fjsmzt.gov.cn/xxgk/ztzl/gxbysfwsqjh和“宁德民政网”(网址:www.ndsmzj.gov.cn)及相关网站查询。

六、考核内容

1、考核报名毕业生是否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2、考核报名毕业生简历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奖惩情况、自荐信息、培训经历、获得证书”等栏目,确定情况是否属实。

3、参照《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报名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附件1)给毕业生评分。“基本分”最高分为80分即“优秀”,“加分”最高分为40分,两项合计最高分为120分。家庭经济困难的,需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统一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在考核的基础上,填写《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

联系地址:宁德市署前路14号,宁德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联系电话:0593-2533111

附件:1.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报名考核

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2.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15年报名考核

汇总表

     宁德市民政局

     2015520

宁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0印发

附件1

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2015年报名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一、基本分参考

(一)优秀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平均成绩85分以上);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80分。

(二)良好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良好(平均成绩75分以上,补考学科不超过2科),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70分。

(三)及格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一般(平均成绩60分以上),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3、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处分,取得毕业资格。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60分。

二、加分参考

1、本科以上(含本科)加12分。

2、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加10分。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省级、市级(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该项目与“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3、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6分。院、系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该项目与“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各项荣誉”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4、中共党员加6分。

5、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加6分。

6、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的高校毕业生6分。

附件2

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2015年报名考核汇总表

序号

毕业院校

姓名

学历

志愿

基本分(最高分为80分)

加分情况(最高分为40分)

总分(最高分为120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