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省共建有养老机构1240家,各类养老服务床位29.7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4.6%;建成22个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达100%;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2所,全省示范性长者食堂达3012个,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达72.1%。
全省老龄化程度
南平、三明和宁德居前三
《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183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48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7.88%;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28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62%。全省户籍人口数为3969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67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9.32%;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50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3.86%。
老龄化程度居全省前三位的是南平市、三明市和宁德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占常住人口的22.43%、21.37%和20.81%。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厦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11.58%。
全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71人,最高寿老人为121岁。各地百岁老人数量为福州市526人、厦门市171人、漳州市446人、泉州市524人、三明市171人、莆田市396人、南平市193人、龙岩市355人、宁德市333人、平潭综合实验区56人。
养老服务体系:
建有养老机构1240家
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省共建有养老机构1240家,各类养老服务床位29.7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4.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9张,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81处。建成22个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达100%。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2所,全省示范性长者食堂达3012个,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1万多处,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达72.1%。
全省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71.6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43.7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3461人。全省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6万户,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特困对象范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7.5%。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1.5万名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
老年健康服务:
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上万个
关于老年健康服务方面,《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189家,其中设置老年医学科的159家、占比84.13%。全省康复医院17家,康复医疗机构5家,护理院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站7家。全省组建10714个家庭医生团队,共有27471名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408.89万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为77.72%、74.93%。全省372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高龄老人等就医不便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累计建立家庭病床4833张。全省68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在医养结合上,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92家,比上年末增长4.35%;医养结合床位5.3万张,比上年末增长9.26%。151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共2574对,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率98.8%。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老年学校覆盖88%乡镇
关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方面,《公报》显示,2023年,省住建厅推动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55个、惠及居民38.2万户,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养老托育设施17个;指导各地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全省累计6.2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公租房保障。省老龄办推动全省34个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截至2023年末,全省累计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29条,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1065辆,完成公交站适老化改造130个;全省67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21个港口客运站、166个城市轨道交通车站、26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300个、无障碍厕位850个、无障碍停车位450个。
省教育厅推动高校设立高校老年大学28所,福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成立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72所、挂牌设立各级分校及老年学校2029所,覆盖88%乡镇(街道),参与学习的老年人超过166万人(含线上线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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