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回报 诱骗上当
2017年6月,被告人吕某某成立邵武市某珠宝有限公司。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吕某某以建设武夷山某生态文化养生区项目为由,用其成立的珠宝公司资产及武夷山某林业发展设计有限公司的股份向他人提供虚假担保,以高息回报及投资生态文化养生区项目为诱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诈骗被害人90余人(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被害人达63人),共计骗取人民币56.7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2019年5月,被告人吕某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诈骗的对象大多数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向其追缴违法所得56.7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巧令名目 投资“养老”
2017年,被告人张某某到山东考察投资养老农庄项目。返回邵武后,张某某借助威海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于2017年至2018年2月间以投资养老农庄为由,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称投资款项可还本付息、免费养老等,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86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人民币61万余元。
2019年11月27日,张某某到邵武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虚构投资养老项目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万元,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某某在提起公诉前己退还部分赃款,减少损害结果发生,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认罚,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故对其判处刑罚,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1万余元,返还各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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