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2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 闽民法〔2025〕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2-28 18:31

各设区市民政局、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工作部

  根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普法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政策精神为依据,围绕殡葬领域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持续倡导移风易俗,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殡葬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殡葬领域的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和理解度,增强群众依法殡葬的意识。

(二殡葬领域惠民政策。大力宣传殡葬领域相关政策及实施成效,宣传殡仪服务惠民、便民、利民举措。突出宣传禁止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等有关规定。

(三文明绿色殡葬理念。加强宣传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增强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育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群众基础的殡葬行为规范。

(四典型经验事迹宣传。积极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挖掘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的农村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殡葬案例,加强以案释法。

三、任务分工

(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全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围绕殡葬领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殡葬领域法律咨询服务。

(二)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实施殡葬领域普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殡葬行业从业人员集中宣传活动和培训教育;指导督促各地市民政部门开展殡葬领域普法工作。

(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殡葬领域的普法宣传。

四、分阶段安排

(一)3月上旬,按照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殡葬领域专题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时间节点、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等,落实工作责任。

(二)4月至5月,各地在清明节前后、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殡葬领域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三)6月至12月,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殡葬领域普法宣传贯穿专项普法行动全过程,实现各领域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工作重点,周密安排部署并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效率,发挥特色,殡葬领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二)聚焦重点领域,落实普法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把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要及时、准确和高效地解答群众疑问,消除群众顾虑,提升殡葬领域普法宣传活动的关注度、参与率和影响力。

(三)创新普法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介相结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特色亮点做法,积极利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发布普法案例动画、政策解读图文,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先进典型和改革成效。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2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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