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J00110-0400-2025-00139
- 备注/文号: 闽民养老〔2025〕9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25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总工会、妇女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引导全省养老护理人员爱岗敬业、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技能水平,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82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5年福建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闽工〔2025〕33号),省民政厅、人社厅、总工会、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或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5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职业
养老护理员
三、大赛组织
由省民政厅、人社厅、总工会、妇联联合组建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整体安排、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工作,下设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筹备等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竞赛监督由省民政厅相关部门负责。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时间地点
大赛拟于2025年10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基本要求
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累计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满2年并在福建工作的在职职工,且持有相应职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含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或助理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3.已获得“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大赛参赛队员应由各地市选拔产生,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由各地市(含平潭)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1名领队(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1名领队助理、5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六、报名方式
(一)各地市民政部门应于9月30日前,将大赛选手报名表、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3、4)以及选手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选手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选手报名表》1份
3.本人白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并提供不大于50K电子照片)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工作证明复印件1份(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需提交)
6.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交通费自理,由派员单位、所在单位承担。食宿由大赛承办单位组织安排。
七、大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内容及评判标准以《关于发布<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的通知》(民赛组技发〔2024〕13号)及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要求为准。理论知识竞赛试题设计:重点考察参赛选手识别、分析、解决老年人照护问题的能力。实操技能竞赛试题设计:重点考察参赛选手沟通、评估、照护等实际操作能力。竞赛理论技能试题均由竞赛技术工作组进行命制。竞赛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步计分,总成绩为7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核占100分;实操技能考核占600分,包含操作技能单项赛(300分)和操作技能组合赛(300分),采取现场评分。
八、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选手个人奖:按省赛总成绩进行排名,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
一是授予相关荣誉。对省赛总成绩前两名的选手,向省人社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获得第1名的女性获奖个人,符合福建省三八红旗评选条件的,优先列入推荐对象。其他荣誉按照有关规定申报。
二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获得省赛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优先选送参加全国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本职业的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本职业的高级技师。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其余决赛理论成绩和实操技能成绩均达百分制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颁发。
省赛理论知识或实操技能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参评上述各奖项。
(二)优秀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组织市级竞赛和参加全省大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前五个地市,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详见附件5)
竞赛结果以组委会名义、省民政厅代章形式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等。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大赛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热潮,带动和激励广大养老护理人员尊老敬老、热爱本职、苦练技能,争当行业技术能手,达到发展人才、培养人才、锻炼队伍的效果。
(二)强化安全意识。各地在举办市级竞赛前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代表队参赛过程中应注意出行安全,到达省赛地点后,应严格遵守组委会安全相关要求,严禁擅自外出。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技能大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省养老护理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宣传大赛活动,让社会大众了解养老服务工作、增强行业的社会认同感。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俞立飏,0591-87676287,13306926836,邮箱:mztylc@dingtalk.com。
附件:1.2025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2.2025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信息报名表
3.2025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4.2025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工作证明
5.2025年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评审标准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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