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老龄办,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有关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持续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打造福建“老有所福”老龄工作品牌。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深入高龄、留守、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家庭,为老年人送关怀、解难事、办实事,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蓝马甲智慧助老行动”,加强老年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建立数字技术帮扶体系,帮助老年人更好地融入数字时代。
(二)构建服务平台,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引导组织老年人发挥自身技术及业务专长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各地老年大学、社区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为老年人搭建活动平台,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各地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残疾老年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三)加强司法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推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涉老反诈防骗的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持续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犯罪活动,强化老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面向老年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科普活动,普及老年人失能预防、慢性病防治、应急救助、生命教育、心理健康维护等老年健康知识。积极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和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健康老龄化。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健康指导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五)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鼓励各地创作播出敬老孝亲题材的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动漫、歌曲等作品,讲好福建老有所福故事、传播老有所为事迹,在重阳节前后进行专题报道。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以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推进老年阅读工作,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开展向全省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推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各地老龄办要切实加强对“敬老月”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确保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敬老月”活动。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通过一系列的务实活动,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节俭办活动,不搞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三)多方参与,扩大影响。要积极整合政府、市场、个人等各类资源,动员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涉老社会组织、公益团队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敬老月”各项活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全方面、多角度宣传报道“敬老月”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老龄办,鼓励随时报送开展活动的相关视频、新闻报道等资料。
联 系 人: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 林宁
联系电话:0591-87548463
附件:有关涉老组织名单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有关涉老组织名单
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省老年书法艺术协会、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省老年事业促进会、省老年学学会、省养老康复协会、省老年事业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