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400-2022-00080
  • 备注/文号: 闽民养老函〔2022〕8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1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5-18 19:05

陈善明代表:

  《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幸福指数的建议》(第1036号)由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1万处,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2.1%,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满足了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的服务需求。但正如建议所言,部分农村幸福院存在责任主体不落实、经费保障不到位、服务人员不足等问题。对此,我厅坚持问题导向,陆续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多份文件,制定省级地方标准《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推进农村幸福院“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一是省级财政累计投入“以奖代补”资金3085万元,对各地改造提升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给予奖补。二是各地市均因地制宜制定星级奖补政策,如泉州市由市级财政按照五星级10万元、四星级5万元的标准落实奖补,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按照五星级5万元、三四星级2万元标准统筹安排奖补资金等。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对被认定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由当地政府按照闽政〔2014〕3号文件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运营补贴。四是加强运营管理,推广“党建+养老”等模式,探索农村幸福院民非登记试点,鼓励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理事长,由有能力的热心老人任常务理事长、秘书长,充分依靠村级党组织建好、管好、做活村级互助幸福院。同时对位于城郊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幸福院,鼓励购买服务依托专业化组织运营管理。截止2021年底,全省已评定三星级农村幸福院2010个、四星级485个、五星级308个。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幸福指数,提升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一、实施农村幸福院提质工程。继续落实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过整合、撤并等方式,推进全省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不少于4000所,全面建立农村幸福院长效管护机制。按照三个“一批”,实行分类提升:一是示范引领一批,按照五星级标准,着力打造一批服务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一村一幸福院”示范品牌。二是改造提升一批,有针对性地通过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助餐配餐、助洁助浴、教育娱乐等服务功能。三是置换调整一批,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改造提升的,分类作出处理,通过场所置换、搬迁等方式恢复其运营管理。

  二、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落实“以奖代补”。省级财政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通过改造提升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给予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争取长者食堂等为民办实事项目补助资金,发挥项目资金叠加效应,打造示范工程。同时加强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二是鼓励各地出台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乡村振兴,整合资金用于建设幸福院。三是促进老年人消费。鼓励通过村集体互助、老年人缴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身体健康、有劳动力的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等力所能及的轻体力劳动,实现开源节流、降低成本。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养老服务,形成民间资本、慈善捐赠等多元投入机制。同时,我们将继续把农村养老服务情况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

  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发展“党建+养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中的作用,进一步调动村民自治组织、老年人协会、专业社工机构等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把互助养老设施用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把服务开展起来。二是加快培育农村养老专业化组织和服务机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三是大力发展志愿互助服务。利用农村老年人相互熟悉、关系融洽的有利条件,广泛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支持成立以农村妇女、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的互助养老或志愿服务队伍,秉承“助人自助”理念,实现农村老年人互相帮扶、抱团取暖。

  四、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一是支持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二是鼓励各地制定区域性补贴政策。探索通过政策引导,吸引农村本地富余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岗位。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十四五”期间力争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5万人、养老院院长1000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5000人。四是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行动。近期,我厅已向民政部推荐了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6人,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领导签名:赵荣生

  联 系 人:黄云龙(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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