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J00110-0300-2020-00106
- 备注/文号: 闽民管〔2020〕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09
- 有效性: 有效
附件2
涉企收费清单公示范本
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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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 收费 |
经营服务性 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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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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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收费主体”填写收费单位名称。
2.“收费性质”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在括号内标明收费类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或其他收费)。
3.“收费依据”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中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标明定价文件名称和文号;属于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标明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
4.“收费标准”有分档标准的,填写价格区间。
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序号 |
收费主体 |
单位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性质 |
收费 依据 |
服务 内容 |
2019年收费总额 |
是否涉嫌 违规收费 |
是否公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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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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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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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收费主体”填写收费单位名称。
2.“单位性质”填写收费单位性质,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
3.“收费标准”有分档标准的,填写价格区间。
4.“收费性质”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在括号内标明收费类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或其他收费)。
5.“收费依据”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中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标明定价文件名称和文号;属于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标明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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