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300-2019-00144
  • 备注/文号: 闽民管〔2019〕8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7-0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19-07-03 16:01

各有关省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的要求,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7月开始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197月至9月底前。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

二、检查人员组成

在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4个检查小组。社会组织管理局根据需要每组派1人担任联络员。

三、检查对象

结合日常管理情况,从2019年应年报省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52家(名单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具体是:1.是否按要求完成2018年度年报工作;2.2018年“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3.2018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向理事会报告;4.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5.是否按规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6.是否按规定落实党组织建设;7.是否依法进行税务登记;8.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9.2018年召开理事会是否至少两次;10.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是否规范齐全。

同时,还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是否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表彰活动;2.是行业协会商会的,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进行收费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结果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予以公布,对其中的警示信息将按照规定录入福建省法人公用信息库。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不得弄虚作假。

(二)各检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各有关社会组织如发现检查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我厅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76192

 

附件:2019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福建省民政厅

                         20197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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