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J00110-1100-2026-00029
- 备注/文号: 闽民事〔2026〕7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1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龟龙山公墓转为福安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6-07-15 18:01
福安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将福安市龟龙山公墓转为公益性公墓的请示》(安政民〔202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将原经营性公墓福安市龟龙山公墓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公共服务设施。福安市龟龙山公墓实施公益化转型后,要确保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政府定价,不得新建超面积墓穴,不得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营利性经营,各项建设、管理和服务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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