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J00110-0700-2025-00151
- 备注/文号: 闽民事〔2025〕11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30
- 有效性: 有效
你局《关于建设漳平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项目的请示》(漳民〔2025〕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建设漳平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项目,项目选址在漳平市菁城街道大菁洋50号,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333平方米。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公共服务设施。漳平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要严格遵循公益属性,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要求执行,民政部门实施好运营管理,不得以合作、合股等形式进行社会化投资经营,并落实好政府定价管理。要坚持节地生态、绿色环保原则,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墓碑顶部距道路地面高度不超过0.8米。建设完工后,要及时报我厅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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