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700-2025-00115
  • 备注/文号: 闽民事〔2025〕9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2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龙凤山公墓转为东山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7-29 18:37

山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龙凤山公墓由经营性公墓转为公益性公墓的请示东政民2025〕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将原经营性公墓东山县龙凤山公墓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公共服务设施。东山县龙凤山公墓实施公益化转型后,要确保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政府定价,不得新建超面积墓穴,不得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营利性经营,各项建设、管理和服务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7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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