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700-2025-00095
  • 备注/文号: 闽民事〔2025〕7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月眉山经营性公墓转为诏安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6-27 17:17

诏安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月眉山经营性公墓转为公益性公墓的请示诏政民〔2025〕17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将原经营性公墓诏安县月眉山经营性公墓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经营性公墓诏安县月眉山经营性公墓转为诏安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后,要确保公墓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政府定价不得新建超面积墓穴,不得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营利性经营各项建设、管理和服务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要求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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