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700-2025-00090
  • 备注/文号: 闽民事〔2025〕7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笔架山陵园转为永安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6-27 16:51

永安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报永安市笔架山陵园经营性公墓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的请示》(永民〔2025〕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将原经营性公墓--永安市笔架山陵园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原经营性公墓—永安市笔架山陵园转为永安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后,要确保公墓的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政府定价,不得新建超面积墓穴,不得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营利性经营,各项建设、管理和服务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要求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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