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1100-2023-00108
  • 备注/文号: 闽民事〔2023〕103号
  •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0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将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石狮市确认为全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3-08-08 17:11

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石狮市民政局

  根据地方申报情况,经实地调研、综合评估,同意将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石狮市确认为全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三年。

实验区是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的重要载体。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验:一是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二是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推动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的融合发展,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三是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四是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落实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实验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移风易俗的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事〔2020〕58号)要求,加强组织管理,成立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实验方案,通过完善机制、加大投入、落实保障等措施,探索婚俗改革可行路径,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婚俗改革积累有效经验。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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