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700-2022-00077
  • 备注/文号: 闽民老区函〔2022〕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1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5-18 18:58

王泉福代表:

  《关于支持打造安南永德苏区红色名片的建议》(第1117号)由我厅会同省文旅厅、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老区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省是全国重点革命老根据地省份之一,我省老区苏区是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范围广、影响大,革命早、坚持久,牺牲重、贡献大”等特点。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安溪、南安、永春、德化四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创建了横跨四县的苏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为闽南革命和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在闽南革命史和中央苏区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中央党史办《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中史字〔2013〕51号)指出,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历史上与中央苏区有密切关系,但要明确认定为中央苏区范围尚有一定难度,建议视同原中央苏区考量的县(市、区),将其纳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范围,实行有关的优惠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我省老区苏区的振兴发展。在执行原有的支持老区苏区发展政策文件的基础上,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全省各地也根据“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政策原则,出台了支持和帮助老区苏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还形成了一系列老区苏区对口帮扶机制,如省领导挂钩帮扶联系机制、造福工程搬迁机制、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机制、科技特派员制度、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机制等。作为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也享受到相关政策和帮扶机制的红利,经济和社会事业领域得到了较快发展。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支持打造安南永德苏区红色名片,为我们今后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供了工作方向。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上报革命遗址4525处,包括列为文物保护范围的革命遗址为1832处,未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革命遗址2693处;其中,安南永德地区共有85处革命遗址列入第一批省级革命文物名录。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福建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2020年新修订的《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也有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相关规定;2021年,省政府将《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项目,并完成了立法初审工作。2019年省政府还专门设立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自2019年起,连续5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全省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仅省民政厅就筹集资金1.185亿元用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这些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资金的投入,为我省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提供了资金支持,推动全省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倾斜支持安南永德苏区打造红色名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完善红色文化遗产共建共享机制,结合党建活动,开展红色文化遗产主题活动,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完善依托红色文化遗产的各类教育基地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文化遗产应有的社会作用。您在建议中提出将泉州市党史军史教育基地(安溪县魁斗镇贞洋村)列入福建省2022年党建重点工作项目有关事项,建议由该基地按程序申报,省民政厅、省文旅厅将全力给予支持。

  二、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指导安南永德苏区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安南永德苏区红色文化遗产修缮布展项目给予重点倾斜支持,秉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分步分批改善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状况,支持打造安南永德苏区遗迹公园及展区。更好发挥红色文化遗产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以上县(市、区)政府可按照红色文化遗产等级,分别向省民政厅、文旅厅(文物局)、退役军人事务厅申报红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省级有关部门将全力支持安南永德苏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三、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2019年,经各市、县(区)推荐,我省遴选确定了1000个建制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19-2022年。安南永德苏区中心区安溪县魁斗镇仔格村、安溪县金谷镇溪榜村、安溪县魁斗镇贞洋村、安溪县蓬莱镇登山村等曾为闽南革命和中国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入选福建省“红军村”名录,红色文化底蕴深厚,有关上述4个村参与创建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可与安溪县和泉州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王文选(老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51962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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