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0600-2022-00071
  • 备注/文号: 闽民童函〔2022〕7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1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9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5-17 18:43
周爱晶、蔡晃、钟仕美、钟智儿等代表: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应急救助保障机制的建议》(第1398号)由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和省检察院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以及对我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所倾注的心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经提高到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高度。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988年4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根据1991年9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省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11月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这些都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遵循,有助于我省建立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保障机制。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未成年人应急临时救助保障。发生未成年人走失、遭受意外伤害或犯罪侵害等突发、紧急状况,且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当地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其中,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2000元及以下救助;对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民政支出型救助对象确定救助金额;对困难持续时间较长、后续支出压力较大的急难型救助对象,可在给予急难型救助后转为支出型救助对象给予二次救助。

  二、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立我省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明晰主体职责,顺畅衔接,全方位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难。一是依托“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等平台,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学校、社区等,合力构建扶危济困的社会化平台,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二是推动建立“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落细,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三是打破部门壁垒,加强联动,推广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成立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工作联络小组的做法,在办案中重点关注走失、遭受犯罪侵犯、意外死亡或伤残的未成年人需要救助情形,集中掌握救助线索,畅通信息渠道。四是建立“每案审查”机制,坚持简化救助审批程序,推广泉州市惠安县检察院在审核刑事被害人提出的小额救助申请后,直接从当地政法委拨款中给付救助资金,确保资金7日内到位的做法,提高救助效率。五是推动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推广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与当地医院签订《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计划》的做法,及时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与第三方医院合作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为涉案、涉事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干预治疗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提供科学依据。2021年,省级财政安排省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争取中央财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259万元,全部下达到市、县(区),支持市、县(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心理疏导474人次,探索支持起诉了8起案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支持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9件。

  三、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源头预防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自2019年以来,相继出台了《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以“福蕾行动计划”为抓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社工机构,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自2020年以来,省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下达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资助各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二是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开展“云剑2021”“团圆”等专项行动,依法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移诉,推动检法机构快诉快判,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猥亵强奸未成年人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努力遏制各类犯罪向未成年群体蔓延。同时,严格执行拐卖案件“一长三包”责任制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反拐工作机制。2021年,全省共侦破强制猥亵侮辱案、猥亵儿童案、拐卖妇女儿童案和强奸案等4类案件1953起,其中未成年被害人694人,抓获犯罪嫌疑人2471人;成功侦破拐卖拐骗儿童积案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人,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1465名。三是做好在校中小学生安全防护和关爱保护服务。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安全工作体系,印发《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建立健全在校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关爱帮扶、控辍保学等工作机制和以“三防”为重点的督查问责机制。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持续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全省学校创建率达81%,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和治安乱点1521处,排查化解各类纠纷3100起。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校园欺凌专项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未成年学生群体关爱帮扶力度,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实施“一对一”“一对多”日常跟踪包干,及时提供救助。落实责任“三险”,以学校作为投保人为在册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限额标准分别提高到7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和70万元以上,为在校未成年人提供保险保障。

  诚如你们所说的,“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未成年人是否能够健康顺利地成长,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后续力量是否坚实”。新时代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又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既迎来了新机遇,又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着手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备成立“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基金会”。拟将未成年人应急救助、生活资助、社会福利、关爱保护服务等纳入基金会业务范围,目前已完成基金会章程的起草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源头预防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福蕾行动计划”,加大资金投入,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帮扶、亲情关爱、心理调适、情绪疏导等专业的关爱保护服务。全面落实学校保护,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学生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坚决防范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涉校涉生案件、事件。加强对重点未成年学生的摸排跟踪,统筹部门和社会资源,及时给予经济援助、学业帮助、心理辅导等。三是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性侵、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把它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全面排查梳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重点排查疑似被拐儿童以及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聋哑残疾等妇女儿童,对失踪未成年人立即启动快速查找机制,力争现案全破、盗抢儿童案件必破,最大限度体现打击效果,努力遏制各类犯罪向未成年群体蔓延。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陈世根(儿童福利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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