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0-1000-2022-00134
  • 备注/文号: 闽民慈〔2022〕1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七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9-05 15:36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今年的9月5日,是第七个“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福建慈善宣传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慈善工作高度重视。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点赞“中国好人”,勉励他们发挥榜样作用,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带动更多身边人向上向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自己的光和热8月22日,省委书记尹力在福建省慈善总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精神、凝聚慈善共识,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弘扬崇德向善、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注重价值引领、宣传教育,倡导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慈善风尚,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书记尹力的讲话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播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结合民政部部署要求和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慈善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从现在起至9月30日,各地要紧紧围绕“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的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及省委书记尹力的讲话要求,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地方特色鲜明、群众踊跃参与的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展示慈善成果、激发慈善热情,带动更多的人向上向善,持续提升社会文明进步水平,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大局。

  二、宣传内容

  (一)开展“全民慈善”宣讲活动。邀请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示范性的慈善先进人物,围绕“全民慈善”主题,在社区开展慈善宣讲活动,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进基层,进一步厚植慈善土壤,引导带动更多的人参与支持慈善事业。动员一批爱心人士开展金秋助老、助学等慈善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慈善精神。

  扎实开展“慈善这十年”宣传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慈善事业稳步发展,慈善力量持续壮大,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疫情灾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要围绕“慈善这十年”,灵活采用综述、图表解读、人物访谈等宣传方式,直观生动地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和本地区慈善事业发展成就。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慈善奖”和福建慈善奖获得者的宣传,广泛传播获奖者的慈行善举,以榜样的力量引导社会各界携手奉献爱心。

  深化慈善法规宣传普及各地要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解读、开设专栏、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慈善法及《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推动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形成“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的良好局面。省民政厅将制作慈善普法系列宣传视频,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民政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要推广“中华慈善日”标志,鼓励慈善组织、慈善参与者等主体依规使用该标志,并维护标志统一形象。

  )动员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慈善实践活动。各地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倡导“人人向善”、“人人行善”,厚植慈善文化根基。要动员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参与社区慈善、互联网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投身慈善事业,传播真善美。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筹划开展参与性强的慈善活动依法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三、宣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第七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书记尹力讲话要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推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宣传、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和辖区新闻单位,取得支持,形成合力。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加强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业组织等开展“中华慈善日”相关活动的指导。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将在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对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各地要择优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提前报送选题、及时报送资料,以便安排采访和宣传报道等事宜。

  (三)新宣传形式。各地要综合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开设专题节目、播放慈善短片等方式,进行慈善宣传;要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要通过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牌、摆放宣传板等线下形式,利用地标建筑、地铁车厢、公交车辆等载体,让慈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走近群众。

  (四)切实保障安全。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科学防控、节俭高效原则,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做好舆情等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请各设区市(含平潭)民政局于10月15日前本地区有关活动情况报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联系电话:0591-87523570,传真:0591-8766135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系人:社教节目中心曹承文,(010)8506657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8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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