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专题询问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3-09-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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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上午9时,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结合听取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对福建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届时人民网将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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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专题询问将紧扣“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要求,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情况、救助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救助对象关注和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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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直播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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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直播正式开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担任主持人。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安排,今天上午举行联组会议,就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参加今天联组会议的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设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今天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有省政府副省长王金福同志,省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应急厅、医保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上午有三项议程:一是结合听取省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二是省政府副省长王金福同志表态发言;三是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同志讲话。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下面,进行专题询问。我就专题询问的有关要求先作个说明:
  1.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成员、省人大代表、设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都可以举手示意,申请提问。询问人没有明确应询人的,由主持人确定应询人。
  2.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询问人提问时,要直奔主题、简明扼要,可以追问。
  3.应询人回答时,要紧扣询问的问题,实事求是介绍情况,直截了当回答问题。请大家务必控制好回答时间,每个问题答题时间控制在3—5分钟,补充回答一般不超过2分钟,整场会议时间掌握在1.5小时左右。
  4.应询回答问题原则上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回答;分管负责人回答的,主要负责人可以进行补充。询问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以承担主要职责的部门为主回答,其他部门补充。应询人无法当场回答的,要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在会后10日内书面答复省人大常委会及询问人。
  5.今天的专题询问进行网络直播。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参会人员提问。第一个问题先请丁文清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丁文清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消灭了绝对贫困,但是低收入人口仍然存在且面临各种困难。请问:省民政厅将如何做好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感谢丁委员的提问。正如您所提到的,现阶段低收入人口客观存在,有的还面临各种困难,这是我们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下面,我用“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三个关键词,就如何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作个回应。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兜住底,就是要做到“应保尽保”。政策调整优化方面,适度扩大低收入人口救助覆盖面。重新修订了低保工作规范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改变之前只看收入不看支出的做法,统筹考虑困难群众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等因素,适度放宽入保条件,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帮扶机制体系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应急厅、医保局等12个单位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联动机制,建成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监督考核方面,联合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同时将低保扩围增效纳入省对设区市绩效考核指标,这些举措都是确保做到“应保尽保”。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兜准底,就是要做到精准救助。在对象认定上,我们应用全省救助申请核对平台,实现38家省直部门和金融机构共34类数据信息的共享比对,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在动态管理上,利用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将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1.5倍之间的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更加精准主动地发现困难群众,跟进救助措施,实现对低保、低保边缘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管理。在资金发放上,依托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开发的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通过内网预警、外网公开,实现对社会救助资金“流向、流量、流速”的全程跟踪和精准监管。这些措施在兜准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兜好底,就是要提升救助质效。我们建立了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年平均标准10099元/人,特困供养年平均标准25356元/人,农村低保标准位居全国第5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位居全国第6位。我们推动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不断满足低收入人口多样化救助需求,形成了“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我们不断简化优化低保申请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急难型临时救助全面取消了户籍地限制,最快当天就能办结;低保、特困供养通常20个工作日内办结。我们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联动,有效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深落细落实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丁文清
  注意到一个数字,我再提一个问题,2022年底我省城乡低保覆盖率为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请问:如何看待这个数据?是否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漏保现象?应如何扩大社会救助的覆盖面?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这个问题相当专业,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也是社会的关注点,我从三个方面作个回应。我对低保覆盖率的理解:低保覆盖率是指低保对象数量占户籍人口数量的比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全国实际情况看,全国低保覆盖率为2.8%。从东部九省市看,九省市低保覆盖率为1.2%,最低的是0.7%,其次是0.8%。我省低保覆盖率为1.4%,低于全国,但略高于东部平均值,总体上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关于“漏保”风险和“应保尽保”问题,一直以来,我省按照“应保尽保”要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我们采取了调整优化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强化督查考核、开展“漏保”“漏救”点题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将“漏保”风险降到最低,也取得明显成效。我省是近年来低保人数持续保持正增长的唯一省份,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但不可否认,由于一些基层力量不足、对困难群众情况掌握不及时、信息比对不精准等原因,个别“漏保”的风险还是客观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强化“大数据比对”“网格化摸排”“铁脚板走访”等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的措施,持续巩固拓展扩围成果,推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第二个问题请张炯佳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张炯佳

  社会救助是兜底性、基础性的社会保障措施,主要的保障责任在政府、在财政。我省各级财政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断增长,保障标准和水平不断提高,但是近些年一些县市区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如何保障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不降,而且能够切实落到实处,我想询问财政厅,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政策措施加以保障?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感谢张炯佳委员的提问。社会救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工作,在制定全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中,将社会救助列为省与市县的共同事权,支出责任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并要求省级财政切实履行职能,加大投入,增强服务保障能力。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件事。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第一,千方百计加大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一直以来,我省对市县的财力保障是按照“8642”原则执行,即:综合考虑各地的财力状况,把全省现有市县分为四档,分别按照80%、60%、40%、20%的比例予以补助,2022年达到80%的有51个,涵盖了绝大部分的山区县。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考虑到近期部分山区县、老区苏区等财力仍然较弱,我们今年在原有“8642”财力分档的基础上,叠加了三类政策:
  一是在原享受80%补助比例的县中,将28个财力比较困难的县补助比例提高至85%。
  二是叠加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助政策,在原补助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三是叠加老区苏区的补助政策,将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资金补助比例再提高10%。按照以上原则叠加后,对全省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有8个县补助比例达到100%,32个县达到95%以上,50个县达到90%以上,尽最大可能减轻市县的负担。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第二,积极构建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通过几年来接续不断的建设发展,我省目前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已基本完备,下一步要继续保持财政的持续投入、稳定增长:
  首先,要建立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就是说只要达到触发条件,就必须提高标准,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提、迟提或提不到位,如果存在财力不足问题,也要通过调整其他支出结构给予保障。比如,我们把城乡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水平相挂钩,按照最低工资的42%~48%区间确定,最低工资如有变动,低保标准也要随之调整。按照这项机制,我省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目前已达10099元,比2020年增长了22.3%。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此外,在提标的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受众群体,目标就是让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应享尽享。这方面我们采取了很多细化措施,比如,在全国先行探索救助对象从“收入型困难”向“支出型困难”扩展,低保对象在认定时执行“刚性支出扣除”,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等等。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综上,只有把“提标”“扩面”这两篇文章都做好了,才能实现财政投入的稳定可持续增长。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第三,公开透明让救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社会救助金是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每一分钱都要落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为此,我们会同省民政厅专门出台了《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社会救助行为和救助资金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加大对骗取套取社会救助金的打击力度,坚决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每一分“保命钱”。
  同时,我们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加大协同监督治理效能。2017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部署了惠民资金在线监管信息平台〔2021年更名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将约40亿元社会救助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主动公开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资金到人到户情况,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实时监督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监督基层是否存在雁过拔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
 
  福建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
  据统计,“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2.26亿元,年均增幅达8.6%,显著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扛牢财政保障责任,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谢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下面进行第三个问题,请林龙金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林龙金

  当前一些企业经营比较困难,部分困难群众失业时间拉长、就业难度增大。请问:围绕就业救助,省人社厅采取哪些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创业?谢谢!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繁军
  感谢林龙金委员的提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体实施兜底帮扶这项工作,“让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是人社部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人社部门“政策扶持”与“就业援助服务”并重,每年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近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万人,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17万人左右。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繁军
  政策扶持共三类: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给予补贴,并按吸纳人员比例给予企业贷款贴息;二是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给予个人小额贷款贴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三是支持市县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繁军
  就业援助服务共四类:一是招聘服务。以困难人员为重点,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常态化招聘活动,送岗位送政策上门。今年已举办招聘会超3396场,提供岗位187万个,帮助1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是创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贴息。
  三是培训服务。提升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是当务之急,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适岗培训。
  四是托底服务。每年约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000个,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今年已为13.8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8.9亿元。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下一个问题请刘健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健

  我是一名医生,请问医保局对于城乡困难群众这一群体,除了程强厅长在报告上提出来的医疗救助措施之外,还将采取哪些医疗救助举措?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

  感谢刘健委员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医疗救助工作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这项工作,将它作为一项很重要的民生托底保障制度来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在总结原来医疗救助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就是39号文。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省医保局、卫健委、民政、财政、农业厅、残联等10个部门又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实施细则,对医疗救助各个环节进行了非常明确的细化,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实落细,减轻困难群众的医保就医的困难。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
  具体来讲,我们做了几项工作:一是明确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共5类。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二类: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第四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第五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即不符合上述四类救助对象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
  二是实施分类救助。一是资助参保,对于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实行全额资助,对第三类实行定额资助,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的90%;二是提高大病保障待遇,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三是实行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再按比例救助,其中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三类按70%,第四类按60%,第五类按50%,通过这三重保障确保群众不因病致贫。四是实施倾斜救助,对经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各地可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实行倾斜救助。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
  三是开展预警监测。全面开展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参保人员和农村脱贫人口,将预警监测情况推送给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由相关部门及时核实确认,符合救助对象认定条件的,反馈至同级医保部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规定予以救助。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
  四是完善经办服务。推进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和异地就医结算;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就近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办理参保、异地转诊备案等服务;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我们加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和95%的村医保服务全覆盖,让困难群众能够在家门口就医结算。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第五个问题,请社会委韩韬轶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社会委委员韩韬轶

  《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第一二三类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第十九条规定,“积极推进省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请问,这两条规定在全省范围内落实情况怎么样?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请卫健委和医保局领导分别应询。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

  省卫健委在疾病救助这方面主要做好对这类群体的服务工作。“先诊疗后付费”从2017年开始实施,主要目的是降低社会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的负担压力,这类人群的医保卡已直接跟医院的医保系统做了对接,插入卡就可以识别其身份,无需预缴住院押金就可以在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出院后只要缴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
  政策建立后,享受对象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2021年过渡到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人口;2023年调整为三类救助对象,享受范围从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13个病种逐渐扩大到34个病种,2023年1月1日开始,取消了所有病种限制。这三类人群到医院都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所以,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我们医院都跟医保系统建立了系统对接,病人可以享受先诊后付费的制度。2017年以来到今年一共有148万人次享受这个政策,今年1—6月有24万人次享受了这个政策。这项政策对这部分人群来说获得很好的治疗,同时又减轻他的费用压力,这项政策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
  下一步,我们还会跟医保部门密切配合,在我们医院这一块为社会救助对象特殊群体做好应该尽的责任。我就回答这些。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
  我们医保局主要是为了方便困难群体的报销,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所谓“一站式”服务就是一到四类困难群体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只要持有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部门再跟医院进行结算,而且我们是全省跨统筹区也都可以实现。这项工作对困难群众很重要,一是这项工作很大程度减少了困难群众的垫资压力,二是减少了群众往返来回报销的困难。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
  我们主要采取几个措施,一是对一到四类困难群众进行了信息库的建立,跟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汇总,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每个月更新数据汇总到医保。
  二是构建全省“一张网”。推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打通各地医保信息网络,对五类救助对象身份信息进行标识,实现精准识别。
  三是畅通救助获得渠道。做好医保系统与医疗机构结算系统全面对接,一至四类救助对象直接纳入救助范围,无需另外申请。我们统计了一下,今年1—8月医疗救助对象约450万人次,99.9%都实行了一站式结算。至于个别没有带医保卡或者没有生成医保电子凭证的,只能回去之后再拿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这类服务工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第六个问题,我们请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一位代表提问,请吴林徽代表提问。
 
  福建省人大代表吴林徽

  请问省卫健委,我省卫健系统如何保障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等患者得到快速、高效、有序的紧急医疗救治?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
  谢谢吴林徽代表的提问,您提的这个问题是以前大家经常碰到的医院称为无主病人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病人,2013年以来,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我省建立并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省级、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专项基金,用于救助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特殊情况下、特殊伤病群体的“救命钱”,这是特殊的制度安排。为确保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惠及民生,我们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有着严格的规定。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
  在实际工作中,医院发现急危重伤病患者需要抢救治疗的,均按照首诊负责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实施紧急医疗救治,患者无需交纳预缴金。对符合上述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经属地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审核认定,由属地财政部门复核审批后,由基金经办机构拨付给医疗机构。这项制度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解除了医院的后顾之忧。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救助2884人,支付基金3505万元,其中2021、2022年度分别救助350人、233人,分别支付343.5万元、343.4万元。
  我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配合,用好“救命钱”,为这类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第七个问题,请张建福委员提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建福

  福建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请问:省应急厅应如何健全机制、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
  感谢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省应急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要求,主要从五方面健全机制、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
  一是健全救灾资金投入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灾害救助资金投入机制。省级每年预留20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执行中再根据灾情程度进行调整。鉴于我省财力有限,省应急厅、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今年来,针对“杜苏芮”“苏拉”“海葵”台风影响,已争取中央下拨我省2.8亿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目前正努力对接应急部、财政部,争取更多的中央救灾资金支持。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
  二是健全救灾物资保障机制。按照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积极推动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省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专项用于购置生活类救灾物资。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地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0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87个,共储备6大类480万件价值2.85亿元生活类救灾物资。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
  三是健全救灾救助标准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补助标准,提高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9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灾后民生救助保障实施方案》,规定:农户房屋因灾损毁需要重建的,省级及以上财政对一般重建户的补助从每户2万元提高至4万元,对重点重建户的补助从每户2.5万元提高至5万元;对需过渡期救助的受灾群众,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少于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少于1000元。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
  四是健全避灾点建设管理机制。我省已建成1.9万个标志明显、安全实用、设施齐全的自然灾害避灾点,形成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避灾网络。出台了《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暂行)》,规范了避灾点的规划设置、日常管护、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将自然灾害避灾点纳入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目录进行管理。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
  五是健全保险应急联动机制。积极与承保机构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承保机构用好预赔付机制,进一步理顺流程、简化手续、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提高理赔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理赔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截至9月20日,今年“杜苏芮”台风全省共有8270户农村住房出险,已全部赔付到位,共支付理赔款2281.9万元。目前,受“苏拉”“海葵”台风影响的受灾群众理赔情况正在抓紧核实赔付中。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健全完善救灾救助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我就汇报这些,谢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第八个问题,请张兰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兰

  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我的问题是关于教育救助方面的,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困难学生家长反映,对教育救助方面的政策了解得不多。请问:省教育厅应如何开展工作,怎么才能做到“人找政策”慢慢向“政策找人”方面去做一些工作?谢谢!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绚

  感谢张兰委员的询问。近年来,虽然我省已经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学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但由于宣传还不够到位,确实存在学生和家长对政策了解不多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绚
  第一,进一步拓展宣传的覆盖面。把各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组织起来,形成“大网络”,通过学生喜欢的形式推送政策,在每年的考试招生季,将资助信息嵌入中考高考、志愿填报、录取通知等重要环节,让所有考生和家长都看到。我们还要开发各式各样学生喜欢的文创产品,让学生潜移默化地感知资助政策。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绚
  第二,进一步提升宣传的精准性。讲好三句话:一是“大白话”。把学生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政策信息,做成通俗易懂的“资助政策明白卡”,帮学生和家长划重点。二是“贴心话”。要全面畅通学生资助热线,加强人员培训,耐心细致地讲清讲透资助政策。三是“本地话”。我们用福州话、闽南话、莆田话、客家话等方言录制资助政策的内容,通过广播、乡村大喇叭等宣传开去,让所有老百姓都能听明白。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绚
  第三,进一步增强受助对象的识别度。建设“智慧资助”云平台,打破部门之间数据不通的壁垒,通过大数据精准识别困难学生,让资助体系主动找人、精准助人。继续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等活动,深入老少边岛地区,登门入户去推介政策。在资助平台上开通“一键求助”功能,让受到大病大灾的学生能够第一时间得到紧急救助。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绚
  第四,进一步发挥励志榜样的引领作用。通过评选“励志先锋”、培育“资助宣传大使”、开展“强国有我青年说”等品牌活动,鼓励每个学生用自己的话讲述自己的成才故事。我们要继续加强“励志成长基地”“资助志愿服务联盟”建设,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机会,引导他们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第九个问题,请罗蜀榕委员询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罗蜀榕

  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请问省住建厅作为牵头部门,是如何建立健全这项工作机制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子君

  谢谢委员的询问。中国人讲“安居乐业、衣食住行”,住房在老百姓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住房救助也是社会救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制?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是以县(市、区)为主体,对农村低收入群体6类重点对象(含农村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他脱贫户)中的无房户或危房户,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改造或新建),帮助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也是一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二,我们省2021年建立了这项机制,2021—2022年,全省两年共完成1579户农村危房改造;2023年计划改造829户,目前进展顺利。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子君
  三,我们采取了4项措施:
  一是精准建立台账。县级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动态跟踪监测机制:①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他脱贫户等3类重点对象,两个部门分别按每季度或每月定期向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推送重点对象名单。②收到名单后,县级住建部门立即督促乡镇政府开展住房安全筛查和危房鉴定。危房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县乡两级实时纳入住房安全保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动态清零。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纳入台账的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可以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或易地新建的方式),在审批上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三审三公示”制度,经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审核,最后由县级住建部门会同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审批;三次审核结果都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按照农村建房管理体制,属于统规统建的,由县级住建部门实施质量监督,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属于统规统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质量监管,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先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性评定,评定达到A、B级后,组织农户验收,确保农房质量安全。为强化对乡镇的技术支撑,我厅:①推动84个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配强工程施工专业管理力量,完善农房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质量安全;②组织编制发布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和危房鉴定加固“一张图”、农村自建房安全动漫警示视频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用简明易懂方式普及到镇到村到户;③组织各地每年轮训全省农村建筑工匠、镇村干部10万多人次。
  四是拓宽资金渠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我们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等补助资金,2021-2022年共下达各地补助资金2938万元;2023年又下达2154万元,每户补助2.5万元。各地根据当地条件予以叠加补助。对少量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农户,鼓励各地通过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等方式,供农户周转、租赁或置换,由县乡政府统筹资金给予补贴(用于租金支出或周转房、置换房的修缮),避免农户因建房返贫致贫。在规范资金拨付使用方面,我们依托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发挥内外网在线监督作用,监督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2021年、2022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率均达10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子君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6类重点对象提供及时和有力有效的住房安全保障,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谢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今天的专题询问进行网络直播,网民们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关注,提了不少问题。我刚才请工作人员从网友提问的问题中随机抽取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网名“为民”的网友提问:“我是一名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实践中,有的低保对象除了享受低保政策之外,还能享受到教育、住房、医疗等救助;而有一些收入只略高于低保线的群众,未纳入低保,也享受不到各类救助政策。请问:应如何从政策举措上去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请省民政厅程强同志应询。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感谢这位叫做“为民”网友的提问,我从两个方面做一个回应,刚才网友讲到的政策,首先分析一下低保人群分类的特点。我省现有57万多名低保对象中,大部分为老弱病残。从致困原因看,因残的约占34%,因病的约占27%、属于老年人的约占27%、未成年人的约占18%。这些人基本丧失或缺少劳动能力,没有或缺少收入来源。他们在领取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的同时,若有存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困难的,也按规定得到专项救助,这些前面几位同志回应的时候也都作了说明。各有关部门通过政策叠加,形成了综合救助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是刚才网友讲到的,对未纳入低保特困、但又相对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等对象,主要采取以下救助措施:第一、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联动机制,将低保标准1—1.5倍的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群体纳入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范围;第二、根据实际相应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专项社会救助和帮扶;第三、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我们也给予急难社会救助;第四、引导动员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做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效衔接、有机结合。
  总的来讲,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低收入群体这类人群的帮扶救助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做到应保尽保,谢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第二个问题,网名“乐闽”的网友提问:“我是一名在福建务工的四川人。我的家庭条件符合申请低保,但由于我们都在福建生活,想在福建这边申请。请问:我能不能向居住地申请低保?政府对解决我们这些外来人员申请救助有哪些政策规定?”这个问题还是涉及民政厅,请程强同志回答。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感谢“乐闽”网友的询问,这个问题,我们省在临时救助方面,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外来流动人口,已全面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或经常居住地按规定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最快当天就能办结。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审批;3000元以上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特别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个案解决。
 
  福建省民政厅厅长程强
  刚才这位网友谈到的能不能在我们省申请低保,这是全国政策互动和衔接问题,从目前政策来看还是要在原户籍地申请低保。我省民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外来流动人口户籍地民政部门跨省联动,利用省际会商机制,进行信息比对,指导和协助外来流动人口申办低保。比如他是四川人,我们把这些困难情况和四川省民政等相关部门或者所在市、县衔接,把信息推送过去,让他们所在的市、县快速精准办理低保申请。
  下一步,我们将在外来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实施非户籍困难群众的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专题询问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如果还有问题需要了解,可在会后将问题交由常委会办公厅书面转送省政府办公厅,请有关部门会后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王金福副省长作表态发言。
 
  福建省政府副省长王金福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刚才,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以及各位网友对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询问内容涉及救助帮扶、就业援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各方面,专题询问的主题非常专业,具体深入,既是对我省政策落实的一次检视,也是对我们短板的一次聚焦,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委员对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委员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福建省政府副省长王金福
  对今天专题询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省政府将组织省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切实抓好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战略部署,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采取扎实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福建省政府副省长王金福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此次专题询问的问题,不仅是各位委员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关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省政府将坚持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相互间协调联动,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履行好工作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福建抓好落实。
 
  福建省政府副省长王金福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省直相关部门要狠抓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推进情况,配合做好业务调研、专题询问等相关工作,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把人大监督作为我们推动工作落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有效抓手。特别是对今天会议的工作要求和各位委员、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逐条研究,逐项落实,相关办理情况及时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刚才专题询问中还需进一步补充回答说明的情况,请省直相关部门及时书面答复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员。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将认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和今天会议精神,进一步扬优势、补短板,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进一步编牢织密福建民生保障安全网!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下面,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讲话,大家欢迎!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刚才,8位委员、1位代表和2位网友代表围绕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提问。应询单位负责同志实事求是回答询问,既介绍了工作成效,也不回避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举措。王金福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救助工作作了表态,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
  这里,我就本次专题询问的后续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党的二十大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作出部署,明确了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目标任务和发展路径。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社会救助事业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的职责使命,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功能作用,切实担负起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
  二、突出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短板弱项。
  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关键要直面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刚才大家充分肯定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认识到,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我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如社会救助覆盖面有待拓展,社会救助形式比较单一,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等。希望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在审议、询问中关注的问题带回去认真研究,采取更加精准务实的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
  会后,省人大社会委和常委会办公厅要结合这次联组会议审议及专题询问的情况,及时整理审议意见并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
  三、强化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水平。
  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救助法》列为今年的立法审议项目,省人大常委会也已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办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数字赋能优化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不少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我们要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地方立法工作,把这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社会救助法治化实践、规范化发展和制度化运行。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
  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进度,认真研究社会救助资源有效整合、政策统筹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救助帮扶深化等方面改革涉及的法制问题。各级人大要综合运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定职权,以法治方式推动破解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创造高品质生活,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
  上午围绕加强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王金福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作的发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应询,对加强和改进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措施。周联清书记就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短板弱项;强化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水平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不断开创新时代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今天的专题询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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