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12-12 21:17
 
  12月9日下午,根据省民政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形势,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受厅党组书记、厅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强委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荣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保持清醒定力,进一步精准做好当前及下一阶段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应对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不发生大面积感染,尽最大努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

  会议要求,要坚持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和“新十条”,对照我省“二十九条”“新十三条”等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四方”责任,重点机构重点管理,精准落实防控举措:

  一要规范出入管理。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养老机构继续按照国家第九版和民政部有关防控指南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民政部未明确做出调整之前,暂不做调整。未发生疫情地区,要继续把好养老机构出入关,工作人员做好“点对点”通勤管理,上岗前需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其他临时进入人员实行预约管理,进入机构前需验码扫码、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同时倡导“非必要不进入”。

  二要优化健康监测。各地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要求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指导养老机构认真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信息统计,摸清养老机构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优化分级分类管理。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老年人基本照护需求、服务项目、服务注意事项、家属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归档制度,便于老年人应急转移或更换服务人员后快速高效对接。

  三要推进疫苗接种。各地要根据“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生打苗”的要求,指导属地养老机构进一步掌握未接种疫苗人员底数,全力保障“应接尽接,愿接尽接”。加快提升养老机构内 80 岁以上老年人群疫苗接种率,继续提高 60-79 岁人群接种率;未完成第二针、加强针接种的,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提醒加快接种。

  四要优化分区管理。各地要指导养老机构规范做好院内分区管理,设置感染隔离区和正常活动区。机构内出现疫情的,要将感染老人和未感染老人分别安置,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报告,通知老年人家属。经属地卫健和疾控部门专业评估后,在其指导下制定机构院感防控隔离方案、环境消杀方案,感染人员和密接人员应转尽转,特殊情况不能转移、需要在机构就地隔离的,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观察和对症治疗,最大程度减少机构内疫情传染扩散风险。养老机构老年人症状加重时,应当及时送往医院就诊救治。养老机构应当在正常活动区设立专门的探访室,用于家属急需探望老年人之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还可以设置为特殊保护区、感染隔离区和正常活动区;特殊保护区可收住因具有接种禁忌症等原因而未接种疫苗的、未感染且不对外接触的老年人,配备固定的护理人员、工作人员,不得互相流动、交叉服务。

  五要优化就医服务。各地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沟通协作,畅通就医绿色通道,明确养老机构感染者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指导养老机构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养老机构内分类分级服务方案,建立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的协作机制,明确转诊流程。养老院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其建立协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为机构内重点人员提供分类分级服务。

  六要加强应急准备。各设区市要储备1支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建设集中健康监测点或隔离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自行储备;要督促指导属地养老机构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尽快建立“三区两通道”,确保一旦发生院内感染,及时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养老机构要保障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照护物资等不少于1个月的储备量,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可按照福建省卫健委发布《福建省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共识(2022年12月普及版)》,加强中医药储备和使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要求,养老机构老年人每周开展2次抗原检测。

  七要筑牢安全底线。各地要坚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坚决防止顾此失彼造成次生问题。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养老机构消防通道,确保机构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设备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杜绝事故发生。

  八要积极纾困解难。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有力有效的支持保障措施,帮助辖区养老机构减轻封闭管理的压力和负担,特别是要帮助解决封闭期间服务人员焦虑、流失等问题,加强关心关爱,及时帮助疏导情绪、纾解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家属的沟通解释,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老年人和亲属联系,形成统一认识,提振坚持就是胜利的信心和决心。

  九要加强政策解读。各地要强化政策解读,做好科普宣传;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既要守护好老年人,也要倡导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及其家属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十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挂钩帮扶机制,每家养老机构都要有一位挂钩联系人,具体负责挂钩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沟通、协调、指导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准确把握本次会议精神并落实相关要求,科学精准研判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形势,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确保养老机构总体平稳过渡,力争避开社会面感染高峰期,为养老机构防控措施逐步优化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在省民政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养老服务科(处、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12月11日上午,根据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省民政厅还组织召开了一场面向全省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线上交流分享视频会,邀请部分养老机构分享当前做好养老机构出入管理、人物同防、关爱保障等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形成统一认识,尽最大努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同志、大部分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线上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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