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全省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以视频方式举办。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彭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社会救助科(处)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乡镇(街道)经办人员等参加培训。
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工作要求,总结了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通报“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有关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下阶段工作,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培训期间,相关同志就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推进“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实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流程等作了详细讲解,福州、厦门、龙岩、永春、寿宁等市、县(区)民政部门同志做了典型经验分享,既有理论辅导,又有实践操作,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将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我省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0万人、特困人员7万人、低保边缘人口28万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调整为与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全省城乡低保人均标准由843元/月提高至877元/月。联合15家省直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闽困难台胞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是全国第一个完善困难台胞救助帮扶政策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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