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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提升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的培育赋能效能,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依据《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闽民规〔2022〕6号),结合孵化基地运营实际与培育需求,现启动第六批入驻社会组织的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募2家社会组织入驻。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报:(一)社会需求导向清晰,在所属行业领域内具备较强代表性,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二)契合政府重点培育扶持方向,聚焦两岸融合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社会治理、公益慈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等关键领域,且具备良好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三)2025年、2026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入驻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单位须填写《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申请书》及《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审批表》(详见附件1、2),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一)组织概况,涵盖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组织类型、业务范围、近1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未来3年发展规划等;(二)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组织章程的复印件;(三)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名单(需注明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组织负责人(理事长、秘书长)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介(包含从业经历、专业领域、相关社会职务等);(四)党组织建立情况说明(若已建立党组织,需提供党组织成立批复文件复印件;若未建立党组织,需说明党员人数及党建工作计划);(五)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自行拟定)。
三、申请入驻要求
1.拟申请入驻的社会组织应严格遵守《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闽民规〔2022〕6号)各项规定,坚持党建引领、依法依规运作,积极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2.意向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入驻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均加盖组织公章)提交至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发送至fjfhjd2022@163.com。
联系人:郑瓅
联系方式:0591-87505822,1530590623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11号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