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立项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管〔2018〕81号),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2018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立项29个项目(名单见附件)。
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指导立项单位认真贯彻项目实施方案,准确把握项目管理和财务要求;加强对本地项目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管,适时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要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各立项单位要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执行进度,严格资金管理,通过项目执行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8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