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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突出四个重点:在会费管理方面,检查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是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费档次是否超过4档,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是否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等。在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是否有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存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是否存在强制会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是否存在强制会员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等。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依据法律法规代行政府职能的收费是否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是否存在利用法定职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会员收取费用等。在评比达标表彰方面。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就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了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是否存在向评选对象收取相关费用。
本次专项治理分自查、整改、检查和公开等4个阶段,其中行业协会商会要将涉企收费清单公示范本、自查报告和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5月20日、6月30日前报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涉企收费清单将在“政企直通车”平台上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将按不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进行处置。民政部门将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