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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9-05-07 15:19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部署,围绕如何通过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构建高效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福建省石狮市不断创新机制,按照一手抓培育,一手抓监管的原则,力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石狮实际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培育监管并重,力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石狮市全市户籍人口32.7万,外来人口约40万左右,但就在这样的一个“小而精”的城市,伴随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种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城乡分布、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发展格局。截至今年3月,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737个,其中社会团体454个,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78个,基金会5个;备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550个。

石狮市率先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财务整顿工作,力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创新机制,提供社会组织培育沃土。石狮市着眼民营经济发达的实际情况,早在2005年便出台了《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意见》,提出围绕石狮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行业协会商会或同业公会,可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经营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功能设立,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服务产业发展。后续结合侨乡及社会公益热情高涨的地方特色,不断探索出台《关于促进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村(社区)老年协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对具备登记条件的村(社区)老年协会、和谐社会促进会给予成立补助资金、简化登记手续等培育措施。并由市政府授权各镇(街道)作为部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理顺监督管理关系,方便镇(街道)就近管理服务,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激发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活力,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路”。目前,石狮市已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741个,其中民政部门登记191个,乡镇(街道)备案550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15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8.19个。此外,石狮市及时出台文件,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运用,对获得5A4A等级的社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以评促建,不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引导,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石狮市在做好日常年检、等级评估、“双随机”监督检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做好“自选动作”,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协调成立由市委常委任组长的石狮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规划、协调、规范全市社会组织工作,推动联合执法工作有效运行,构建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登记前审查与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衔接,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及时出台石狮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及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从社会组织章程的修订及核准、社会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设置结构、社团换届和会员(代表)大会、社团负责人任职资格条件和备案、社团会费标准的制定、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备案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健全社会组织退出制度、严格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全面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二是落实双重管理,切实发挥业务主管单位作用。明晰自身权力清单和监管职责边界,通过积极协调,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通过对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部门履行的职责进行考核,确保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以考评为契机,结合各单位实际,逐一对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进行政策答疑,提出具体工作建议。三是推进社会组织财务整顿工作。自2016年起,石狮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及审计局,率先在全省开展全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已形成常态化机制。财务管理专项整治通过自纠自查及重点检查的形式开展,并及时就财务整顿发现的问题形成通报材料,向各业务(指导)主管单位进行通报,要求他们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实效。四是依法依规清理“僵尸组织”。强化年检结果运用,疏通社会组织“出口”。及时梳理出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88家,要求相关社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推进柔性执法。选择拒不整改的社会组织22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最终注销1家,并给予21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三、“双五”扬帆,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石狮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并创新提出以“五目标、五措施”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组织党建“双五”工作法,致力于抓机制、抓覆盖、抓保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被福建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被中组部确定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监测点。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经费保障力度,实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费全额返拨。市财政每年给予社会组织综合党委40万元的专项经费,党委从年度财政经费中提取部分经费,按照每个支部5000元、每个党委10000元、合计70000元的标准拨补各下辖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为下辖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切实保障下辖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服务有条件。二是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四纳入”。发挥自身登记管理的职能优势,把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年检年报、等级评估、变更登记四个环节。全面推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目前已有415个社会组织完成修订。三是抓项目带动,引领作用发挥。一方面,围绕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引导党员开展岗位示范、承诺践诺、建言献策等活动。例如,石狮市青年商会党委开展“文明餐桌、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善思好学、创新创造、奉献社会”党员“六带头”项目,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石狮市布料同业公会党支部开展“共产党员经营户”亮牌活动,发放诚信经营倡议书,助力鸳鸯池布料市场跻身“中国纺织服装诚信市场试点单位”。另一方面,开展“一党委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特色党建创建活动,按照“发动—筛选—实施—验收”项目运作步骤,采取年初制订创建方案、年中开展拉练检查、年底公开展示评选方式,培育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典型项目。利用社会组织党员专业和特长,贴近基层一线群众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创设多种形式的活动项目。例如,石狮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党支部积极满足孤寡老人精神需求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周末或假期看护需求,策划开展了“春风送暖”“义务星期六”以及“暑期志愿服务体验营”等志愿服务项目,深受群众欢迎。

力促作用发挥,助力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如何引导蓬勃发展的社会组织投身社会治理,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石狮市通过积极实践,逐步探索出了新模式。

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石狮新模式。继承和秉持“枫桥经验”的光荣传统和精神内涵,石狮市探索出“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自治和法治双修,智能多元联动兼容调解”的纠纷化解社会化经验,实现了“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纠纷化解目标。逐步形成了以石狮市祥芝渔业协会为主力,联合其他基层社会组织,政府多方参与的调解模式,具体内容包括:祥芝镇渔业协会负责调处工作以及医疗抢救、商谈赔付、保险理赔、善后事宜等一系列繁重的工作,村委会或老人会等多方社会力量负责伤者或死亡家属的食宿安排和安抚工作,市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经过两年的发展,协会已成为祥芝镇化解涉渔纠纷的中坚力量,甚至参与到码头作业纠纷现场的及时调解,为石狮渔业的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石狮市创新社会治理,推行“1225”党建引领“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模式

1225”党建引领“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模式。石狮市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提出“社区营造”一个中心、“服务营造、文化营造”二维营造、“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政府、社区、社工、居民、其他社会力量”五方协同的“1225”党建引领“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模式。通过社工服务站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公益服务,不断营造友爱相处、团结互助、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建设的氛围,这正是社区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后,社会工作者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工作活动,增强社区居民共驻共建共享理念,也增强了社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推动社区融入及居民参与治理的效果突出,切实解决回迁社区的融合问题,打造“熟人社区”的成效日益明显。

打造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为枢纽型组织,按照志愿服务团队先行作为分支机构依托石狮市志愿者联合会进行培育,团队成熟后再予以登记的“1+X”模式,不断创新全市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模式。同时,石狮市注重开展志愿服务特色品牌项目建设,石狮市阳光太太志愿者协会着力打造“阳光暖老人”“阳光护家庭”“阳光进校园”“阳光照他乡”“阳光伴我行”“阳光进军营”六大阳光工程;石狮市祥芝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坚持开展“清理海湾垃圾、净化海洋环境”生态环保活动,协会会员蔡加渐、陈省华获评2017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石狮市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们每天坚持在重要交通路口引导行人安全通行,被群众称赞为“马路夕阳天使”,6年来累计志愿服务时间多达48万小时。志愿服务组织已经成为石狮市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之一。

此外,各村(社区)和谐促进会、老年人协会在调解、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石狮市纺织服装商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创新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及时成立“商事调解工作站”;石狮市青年商会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的基础上,运用自身影响力倡导婚宴“八点开席”,树立文明新风。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动,石狮市已经初步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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