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善捐赠有关问题的解答(二)----请问此次捐赠税收优惠体现在哪里?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0-02-14 16:46

  此次捐赠税收政策有了较大的调整。按照之前的政策,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某企业为此次抗击新冠病毒捐赠了250万,其今年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那么如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其年度应缴所得税为250万,本年度可抵扣税收的幅度为1000万的12%,即120万。该企业所捐的钱物中有130万不能抵扣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只能在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按照《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该企业所捐赠的250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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