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我省有哪些资金奖补政策?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18-08-17 10:26

    目前我省主要针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
  一次性开办补助: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新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各级政府一次性补助标准为10000元。用房属租房,且租用期限在5年以上、核定床位在50张以上的新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各级政府一次性补助标准为5000元,分5年拨付。床位运营补贴: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各级政府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和每床位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

    从2018年起,我省新增护理型床位补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失能老年人的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床2400元/年;营利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的,以实际入住的失能老年人床位数按上述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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