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我省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18-08-17 10:25

    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设项目免征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建设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减半征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