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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定最低标准的25%、30%、25%制定动态调整机制,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仅针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即城乡低保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100%-130%、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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