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补充的作用?
来源:社会救助处 时间:2021-04-09 09:02

加强临时救助制度与低保、特困供养等其他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统筹用好各项救助政策,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不得用临时救助替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应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同时符合低保、临时救助条件的,应优先适用低保政策,并视情辅以临时救助;对急难型救助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再按程序纳入低保。对返贫人口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并根据其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帮助其渡过难关,实现稳定脱贫。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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